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

新京報訊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消息,爲防範和化解保險欺詐風險,提升保險行業全面風險管理能力,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促進保險行業高質量發展,金融監管總局近日發佈《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6章、37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反欺詐工作目標是建立“監管引領、機構爲主、行業聯防、各方協同”四位一體的工作體系,反欺詐體制機制基本健全,欺詐違法犯罪勢頭有效遏制,行業欺詐風險防範化解能力顯著提升,消費者反欺詐意識明顯增強。二是明確反欺詐監管職責,規定金融監管總局及其派出機構應定期對保險機構欺詐風險管理體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和評價,對相關行業組織反欺詐工作進行指導。三是明確保險機構反欺詐職責任務,從組織架構、內部控制、風險識別與處置、信息系統和數據管理、宣傳教育等方面予以規範。對政策性保險欺詐風險管理提出特別要求。四是明確相關行業組織反欺詐職責分工,規定大數據反欺詐基本流程和各參與主體職責。五是明確反欺詐對外協作要求,規定與公安司法機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在行刑銜接、聯合執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強合作。

金融監管總局將指導保險機構和行業組織做好《辦法》實施工作,持續強化監督,全面提升反保險欺詐工作的規範性、科學性和有效性。

編輯 劉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