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樂團男師染指國三男 檢求重刑
國樂團男師染指國三男學生,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建請從重量刑。(廖素慧攝)
嘉義地區某國中國樂社團的男指導老師,去年9月至10月間4次在學校視聽教室、路邊自小客車內等地點,疑與受他指導的未成年國三男學生口交,男生的母親察覺有異報警,男師否認犯行,檢方依涉嫌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這名男老師於2020年9月17日至10月9日,有3次在某國中的視聽教室內階梯椅子、1次在學校外面某道路涵洞旁的自小客車內,在未違反男學生的意願下,與15歲男學生以手及嘴巴進行性交。
男學生的母親後來在兒子的手機發現兒子與男師討論性交感受心得,又互傳自拍生殖器、射精等照片,驚覺有異,報警處理。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認爲,男學生正值懵懂年紀,且足以當男老師的兒子,這名男老師身爲教職竟對男學生染指性交,對男學生身心發展影響很大,且犯後全盤否認,毫無悔意。
檢方依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男子爲性交罪起訴男師,4次犯行犯意不同,建請各量處有期徒刑2年,並從重定執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