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原料做「蝦味先」...狂賣2978萬!裕榮董座判1年8月、罰2千萬
高雄知名的裕榮食品公司2017被爆使用過期柴魚粉等原料,製作並販售多種口味的「蝦味先」。對此,高雄地院一審原先判老董洪宗喜2年徒刑、公司併科罰金3千萬元,而案經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今改判其1年8月徒刑,公司併科罰金2千萬元,仍可上訴。
▲當時裕榮爆發食安風波,食藥署及檢警前往搜索,並查扣大量產品。(資料照/食藥署提供)
判決指出,裕榮食品在高雄已經是相當知名的老字號品牌,但董事長洪宗喜、謝姓採購經理、蘇姓廠長、廖姓副廠長等人涉嫌從2014年開始使用過期原料添加在產品中,即使公司同事反應原料有問題時也不理會,仍將過期的柴魚粉、無水檸檬酸、紅曲等過期1到3年的產品使用在製程中。
該案於檢方偵辦期間被調查出,幾人漠視原料過期,任由員工從倉庫內取用並加工製作蝦味先調味粉,使得消費者食用問題產品。另外,檢方也指出,裕榮身爲知名食品業者,卻未兼負起食安守門人的本分,讓員工將過期原料加入產品之中,並販售該產品,不法獲利高達2978萬餘元,因此將4人依法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後,裕榮食品判罰3000萬元罰金,而涉案的洪宗喜判2年徒刑,蘇姓廠長、謝姓採購經理分判2年10個月、2年6個月徒刑,至於廖姓副廠長部分,合議庭認爲罪證不足判無罪,而案經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今改判洪宗喜1年8月徒刑、蘇姓廠長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須向國庫支付新臺幣80萬元、謝姓採購經理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3年,須向國庫支付新臺幣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