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股價指數期貨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9月30日上線 系列報導二-退單點數方式 有公式可循
期交所將於今年9月30日將國外股價指數期貨納入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適用商品,國外股價指數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運作方式大致上與國內股價指數期貨相同,差異之處僅在於依商品特性調整退單點數計算方式、基準價及量化放寬指標作法。
國外股價指數期貨退單百分比參數與國內股價指數期貨作法相同,但計算退單點數基準有所不同,國內股價指數期貨採標的指數收盤價爲計算基準,國外股價指數期貨採該期貨最近到其契約每日結算價爲計算基準。
基準價選取順序與國內股價指數期貨相同,分別爲(1)前一筆有效成交價(2)有效委買委賣中價(3)由期交所參酌相關資訊決定,當無前一筆有效成交價及有效委買委賣中價可作爲基準價時,期交所將參酌相關資訊決定基準價,由於國外股價指數期貨標的物爲國外股價指數,原則上期交所將參考母市場同標的期貨價格,決定適當基準價,例如美國那斯達克100指數期貨將參考芝加哥商業交易所E-mini Nasdaq100期貨價格。
另期交所繫統設有可衡量市場波動的指標,當發生重大事件時,可能導致市場波動加大,當波動相關指標盤中達預設標準時,將自動放寬即時價格區間上限或下限。
國內股價指數期貨主要參考國內市場的波動指標,國外股價指數期貨因所屬市場不同,期交所將標的區別爲日本及美國,日本東證期貨量化指標爲日本市場的波動指標,美國道瓊、標普500及那斯達克100期貨則爲美國市場的波動指標,兩者獨立運作放寬,例如美國量化指標達標但日本量化指標未達標時,僅會放寬美國道瓊、標普500及那斯達克100期貨即時價格區間上限或下限,日本東證期貨則不會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