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暗訪金融機構"假讓利" 工行、平安等被曝光

(原標題:頂風違規國務院暗訪金融機構“假讓利” 工行、民生、興業、平安被曝光

因違規擡升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工商銀行民生銀行興業銀行平安保險集團被國務院、銀保監會通報

11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通報了有關部分銀行保險機構助貸機構違規擡升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的典型問題。近期,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組織開展了小微企業融資收費專項檢查,對羣衆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的有關問題線索進行了覈查,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對有關突出問題進行了暗訪督查。

督查檢查發現,銀行保險機構總體能夠認真執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政策,不斷加大減費讓利力度,但仍有部分銀行保險機構、助貸機構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到位,對監管規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貸款中違規收取應減免費用,強制捆綁銷售,收取高額服務費代理手續費,擡升了綜合融資成本,削弱了小微企業獲得感。

助貸違規

從通報內容來看,典型問題涉及三家銀行和一家保險公司

一、工商銀行部分分支機構違規向小微企業收取貸款承諾費、投融資顧問費等“兩禁兩限”費用。

二、民生銀行總行集團金融部和部分分支機構違規向小微企業收取貸款承諾費、銀行承兌匯票敞口管理費、法人賬戶透支業務承諾費等“兩禁兩限”費用;民生銀行在已有抵押的前提下向客戶銷售保險費率較高的人身意外險,提取高額代理手續費

三、平安保險(集團)下屬平安普惠與興業銀行合作發放小微企業普惠型貸款,強制捆綁銷售保險,收取高額服務費,推高綜合融資成本。

其中,關於平安普惠與興業銀行合作的助貸業務備受市場關注。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平安普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在與興業銀行合作開展普惠型貸款業務時,強制捆綁銷售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保證保險,未提供其他增信方式或其他保險公司產品供客戶選擇,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興業銀行依賴第三方合作渠道獲客,忽略對合作方收費情況及綜合融資成本的評估。興業銀行提供全部貸款資金,貸款年利率爲6.32%~7.6%;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擔99%貸款金額的履約保證責任名義月保費率爲0.12%;平安普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負責獲客和不良貸款催收,以及承擔1%貸款金額的連帶擔保,名義月擔保費率爲0.33%,名義月服務費率爲0.09%~0.65%。

例如,某客戶2019年5月貸款本金爲382萬元,期限3年,貸款利率7.6%,採取等額本息還款方式,興業銀行預計收取貸款利息46.40萬元,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預計收取保險費16.34萬元,平安普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預計收取擔保費4538元和服務費81.14萬元,年化綜合融資成本達22.16%。其中,平安普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收取費用佔綜合融資成本的56.53%。

此前,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貸融資收費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的通知》(下稱《通知》)中明確要求:除特定標準化產品外,不得爲企業指定增信和專業服務機構。這意味着,助貸業務不能指定相關的擔保機構,要有多個增信方式或產品供選擇。

金融監管研究院院長孫海波發文稱,這一案例雖然看起來是很正常的一筆助貸業務,監管關注綜合費率太高22%,且沒有提供客戶其他增信產品選項。從通報看核心是違反了《通知》對降低小微融資成本的監管精神。孫海波認爲,持牌金融機構目前雖然不用適用4倍LPR15.4%貸款利率上限要求,但金融機構需要自己有政治覺悟,不能變相太高融資成本。這一案例通報對各地地方監管局很強指導意義,包括平安普惠在內的助貸機構和其他銀行的業務基本都有類似的問題。

頂風違規絕不姑息

根據《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規定,除銀團貸款外,商業銀行不得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對小型微型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費用。

工商銀行方面,在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期間,共有9家分行違規收取“兩禁兩限”費用2284.87萬元。分別爲:工商銀行江西分行、河北分行、河南分行、上海分行、江蘇分行、四川分行、廣西分行、遼寧分行、山東分行等9家分行違規向20戶小微企業收取貸款承諾費、投融資顧問費等費用。

民生銀行方面,在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期間,違規向小微企業收取“兩禁兩限”費用達4369.53萬元。

此外,民生銀行還存在擡高意外險手續費的問題: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民生銀行共有10.19萬筆小微企業個人經營性貸款(擔保方式爲抵押)的客戶購買了該行代銷的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67%的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保費金額/貸款金額不低於0.40%。該行與絕大多數保險公司通過總對總合作協議,約定代理手續費率爲保費的50%~80%。

實際上,早在去年5月末,銀保監會辦公廳就發佈《關於開展銀行違規涉企服務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決定自2019年6月起開展銀行違規涉企服務收費專項治理工作,對於違規涉企服務收費行爲,堅決查處,並抓典型案例公開曝光。明確檢查要點包括:以貸轉存或存貸掛鉤情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情況、違規收取市場調節價服務費用情況等。

銀保監會表示,從督查檢查情況看,有關銀行保險機構、助貸機構對國家關於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的重大決策部署認識不到位、落實不徹底,在政策執行中搞變通、打擦邊球,未全面履行社會責任,未真正落實對小微企業服務優惠和減費讓利原則,相關問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各銀行保險機構和助貸機構要引以爲戒、舉一反三,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六穩”“六保”,大力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強化對穩企業的金融支持,積極爲企業紓困解難,讓中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明顯提高,綜合融資成本明顯下降;要嚴格執行銀保監會等六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貸融資收費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的通知》有關規定,切實維護貸款企業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不得利用市場優勢地位附加不合理條件、強制捆綁銷售、轉嫁成本、違規收費,變相增加小微企業隱性融資成本;要加強公司治理,落實對分支機構或子公司管理的主體責任,強化對第三方機構合作的管理,全面評估助貸、增信環節的綜合融資成本,完善綜合經營績效考覈辦法,嚴格內部控制和審計監督,防止內外勾結、聯手損害小微企業利益。對無視禁令、頂風違規的,金融監管部門將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