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銀殺價競爭殺到海外去 修法開罰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爲遏止國銀殺價競爭,立法院財委會週三(20日)將審查銀行修正案,明定銀行辦理授信業務應訂定合理定價違反者相關罰則將由目前的自律規範提升至法律位階,以有效遏止低價競爭。

儘管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上任後不久曾公開宣佈,針對銀行殺價競爭,將重啓偵查室,呼籲業界惡性低價競爭,不過,一年多來業界低價競爭情況不變。

對於立委提案審查銀行法第三十四條之一 ,規定銀行辦理授信業務應訂定合理的定價,不得以不合理的定價招攬或從事授信業務,並於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條增訂相關罰則案,金管會敬表同意,認爲應有助於遏止銀行授信低價競爭行爲,健全金融市場發展

「國銀殺價殺到海外去,就連外國主管機關都來跟我們反應」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日前也公開指出,金融業與其他產業不同,若流血殺價競爭導致經營問題,最後要出面善後還是政府

修正條文明訂銀行辦理授信業務時,應考量「市場利率」、「本身資金成本」、「營運成本」、「預期風險損失」、「合理利潤」及「客戶整體貢獻度」等六大因素定價,不得以不合理的定價招攬或從事授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