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海人生 資深藝人陳盈潔僞造本票 遭判刑3年2月

藝人陳盈潔。(資料照,王己由攝)

資深藝人陳盈潔被控以妹妹名義簽發本票,向邱姓友人借款280多萬元,陳女被檢方依行使僞造有價證券等罪起訴,她日前出庭應訊時否認犯罪,並強調「舉頭三尺有神明,我無罪」,臺北地院將她判刑3年2月。全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陳盈潔,以要在廈門從事演藝事業爲由,在2013年向邱姓男子商借200萬元,後來追加想借280萬元,邱希望能有人作保,陳女就和姐姐討論後,以妹妹名義在本票上簽字,邱後來催債發現保人名字是陳盈潔僞造,控告涉嫌僞造有價證券。

北院審理時,邱男表示不認識陳盈潔的姐妹,陳盈潔相當不滿,當庭指控邱涉嫌僞證,她強調「舉頭三尺有神明,我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