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外省人有獲得族羣平等的權利(陳復)

臺灣是個族羣融合的社會,本文作者認爲,族羣意識不能建立在任一族羣對其他族羣的壓制上,都有平等生活的權利,這纔是具有包容胸懷的族羣融合,才能真正體現孫中山先生民族主義的精神。(照片來源:Microsoft Copilot AI生成)

臺灣社會有五大族羣,常見有人說臺灣是個族羣融合的社會,經過政治解嚴後的長期發展,早已構築出「新臺灣人」的族羣認同,不需要再提倡任何單一族羣有意識的自覺整合或文化復振,這個想法乍聽很正確,但有兩個問題值得注意。

其一,如果徵諸於臺灣社會的現實發展,閩南族羣、客家族羣、原住民族羣甚至新住民族羣都獲得政府相當的重視,從中央政府到各縣市政府都會提供各種部門的經費資源來傳承其文化(尤其是母語教學這一層面最顯著),裨益該族羣的文化獲得保存與振興,但這些舉措卻獨漏外省族羣文化,因此,繼續秉持這種說法其實是漠視臺灣外省族羣正面臨族羣滅絕的處境,族羣融合始終不能建立在外省族羣就該消失的預設條件上。

其二,如果「新臺灣人」只是指某種按照人居住環境自然而然產生的地理認同,則生活在臺灣社會的人的確都會自稱是臺灣人,但如果該「新臺灣人」的稱謂有隱含着構築出「臺灣民族」的政治意識形態,則姑且不論臺灣社會的其他族羣同胞是否會認同,絕大多數外省族羣並不容易出現這種認同,因此,此一用語在使用時需要再經仔細檢視。

族羣(ethnic group)是指共向置身在某個社會中,某些人主張或相信有某羣人在血統、歷史、風俗、語言、地域、信仰或甚至對國傢俱有共同的體驗,因而在意識層面有自覺凝聚成的羣體。

外省族羣對於中華民國向來有着比較濃郁的情感認同,因爲這一政治體制對於外省族羣有着巨大的歷史情感因緣,相較於閩南族羣更重視神靈信仰(這跟其來臺先民多半源自於閩南社會基層有關),客家族羣更重視祖先信仰(這跟客家聚落常系家族集體遷徙歷史經驗有關),原住民族羣更重視祖靈信仰(這跟部落的創世神話有關),新住民族羣更有着母國信仰(這跟本身的原鄉情感有關),外省族羣則更有着民國信仰(這跟族羣來臺背景的情感認同有關),對外省人而言,民國的歷史充滿着我們辛酸的家族故事。

儘管這些不同類型的信仰並不能絕對區隔族羣差異,甚至內容會有着混成,卻能相對產生族羣識別,從「信仰傾向」這一角度來觀察,外省族羣比較不會有祖靈信仰(即使母親是原住民),有着較簡化的祖先信仰(因先人離鄉背井流失家鄉風俗所致),對於神靈信仰則比較淡漠(多數比較傾向客體化來研究或探索)。

何謂外省族羣呢?過去因尚有「臺灣省」這一概念,多數人會從「本省人」與「外省人」的二元對立來區隔出「我者」與「他者」的差異,但時至今日,這種說法已經不太精確了。

外省族羣主要是指民國38年(1949)前後,從大陸各省跟着中華民國政府來臺的人民與其後裔子孫(包括福建省金馬地區的人民),幷包括其他來自世界各國或港澳地區,因來臺就學與就業最終居住於臺灣的華僑與其後裔子孫。這些人民如果沒有中華民國政府的播遷臺灣,其先人或自己都不會來到這裡生活,因此對中華民國政府體制有着特別的患難經驗與共生情感。

在長期族羣融合過程中,有相當多的人其父母雙親各屬不同族羣,因此血緣並不侷限於單一族羣,但根據前面的說法,族羣認同本來就不僅是種血緣認同,而是個人基於生命經驗產生的主觀認同,外省族羣本來就有着「雙鄉認同」,現在我們更應該鼓勵其發展「雙族認同」,而不見得只有根據父系角度產生單一認同(譬如父親是外省人),更不需要跟着母系角度(譬如母親是閩南人、客家人、原住民或新住民)來繼續隱藏自己的族羣認同,我們應該懷着開放的態度,讓不同族羣文化在一人身上都獲得尊重與傳承,共同交流來複振文化。

爲什麼需要這麼做呢?外省族羣從來就不被鼓勵說自己的母語,常被排擠成「非臺灣人」,在「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二元對立思維裡,往往只有加入到更大的族羣中才能被認同,但這就導致其族羣文化正在大幅流失,這種現象只有「雙族認同」才能解決其內在心理矛盾,並且,還需要從政策層面來改變,譬如制訂族羣平等法,否則族羣和解不可能真正完成。

舉個例子來說,往日在清朝時期有大量的福州人來臺北經商,卻因落腳生根,都改說閩南語不再說福州話,其後裔現在都不知道自己是福州人,甚至會對外說自己是閩南人,只有臺北市立第二殯儀館上面還保留着福州山公園(過去有墳墓,於今都已遷離),紀錄着福州人曾經待過臺北的一段流金歲月,這難道不是值得反思的現象?

再者,今天的屏東縣潮州鎮有5萬居民,其祖先本來主要在清雍正四年(1726)由潮州府(今天的廣東省潮州市與汕頭市)來此拓墾,將這裡直接稱作潮州,但請問現在有幾人在說潮汕話?沒有,大家都說閩南語,現在唯一遺留跟潮州府有關的信仰只有三山國王廟(又稱忠主宮),這種現象已經超過百年了。這是大陸某位來自潮汕的青年來屏東縣潮州鎮旅行,在自拍的視頻中發出的疑惑。

根據教育部實施的政策來檢視,當前臺灣國民中小學的本土語言課程,常只把閩南語教學說成「臺語教學」,外省族羣的母語卻始終不被列入母語教學的一環,該政策應該可謂昭然若揭:只有外省族羣的孩子都會講這種「臺語」,變成「新臺灣人」,徹底落實「本土化」,臺灣的族羣融合纔算告一段落。

但舉例來說,當位於桃園市中壢區與平鎮區交會的龍岡社區,裡面包括忠貞新村在內,住着來自雲南的孤軍後裔子孫超過12萬人,這些居民的孩子卻不能在校內學習自己祖先的母語,這能說是在尊重族羣文化嗎?

臺灣的族羣意識不能建立在任一族羣對其他族羣的壓制上,而是每個族羣都有平等生活於臺灣社會的權利,接納彼此的母語都能被傳承與傳播,這纔是具有包容胸懷的族羣融合,如此才能真正體現孫中山先生民族主義的精神,其主張「聯合平等待我的民族共同奮鬥」,臺灣社會內部的各族羣何嘗不應該如此呢?

因此,當前族羣議題的認知會變得如此狹隘,首先來自外省人的族羣意識淡漠,這點我們難辭其咎,只有深刻反思,開始敦促政府制訂包括外省族羣在內的族羣平等法,才能面對並最終解決問題。(作者爲國立宜蘭大學博雅學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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