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綠碳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狄建山被出具警示函

2024年7月9日,海南證監局公告稱,海南綠碳坊科技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違反了《非上市公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9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公司董事長狄建山因未盡職盡責,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責任,違反了《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據此,海南證監局決定對海南綠碳坊科技及董事長狄建山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將此事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複議與訴訟期間,海南證監局將持續對海南綠碳坊科技及狄建山執行上述監督管理措施。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