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紓困加碼!航港局祭300億貸款信保 申請資金「須優先發薪」
交通部航港局今(13)日表示,即日起提供「非中小企業」國籍船舶運送業、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及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總計2.43億元貸款利息補貼及300億元貸款信用保證措施,並要求申請貸款補貼的航運業者,須將申貸資金優先支付員工薪資,以大幅減輕業者營運壓力,同時保障海運從業人員權益。
航港局表示,航運產業的發展,攸關臺灣對外貿易成長及經濟動,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重創全球主要經濟體及產業供應鏈,連帶衝擊航運產業經營,因此航港局加速紓困作爲,積極啓動「紓困2.0」。
航港局強調,除已對受防疫政策影響的兩岸直航客運、小三通與國內客貨運固定航線業者提供營運紓困補貼外,同樣深受疫情衝擊的船舶運送業、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及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等航運業者,也須納入紓困對象,因爲規劃「紓困2.0」方案,對上述海運業者提供融通貸款利息補貼及信用保證措施。
▲海運業者生計受疫情影響。(圖/記者李宜秦攝)
該方案提供非公營事業航運業者,從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平均營業額較去(108)年7-12月,或前一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以上者,可享有營運資金的融通貸款利息補貼,另經主管機關審覈後提供約300億元政府信用保證,以利航運業者在大環境欠佳情況下,仍可順利取得營運資金,維持營運動能。
航港局表示,海運爲我國重要經濟命脈,預期交通部對海運業的各項紓困或防疫補貼措施能大幅減輕業者受疫情之衝擊,加快產業復甦;並透過海運紓困貸款相關措施,更全面照顧海運業者的需求,以渡過此次疫情的衝擊,維持我國海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後續航港局將持續關注產業需求,積極協助輔導業者辦理案件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