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女師搞丟太陽眼鏡謊報遭搶劫 異想回國詐領保險金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車姓韓籍女子日前來臺觀光,卻在17日向士林警方報案指稱,自己16日在士林夜市不知名巷弄內,遭人搶走隨身的數位相機及太陽眼鏡,但經警方深入追查車女卻是供詞前後不符,警方再追調出其出入飯店錄影帶後,她才痛哭坦承,因爲搞丟太陽眼鏡旅遊險不賠,纔想謊報遭搶拿臺報案三聯單回國詐領保險金

▲車姓韓籍老師來臺旅遊搞丟太陽眼鏡,竟異想天開報案遭搶,要拿臺報案證回國詐領保險金。(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士林警方調查,車姓韓籍女子自稱在韓是從事老師工作,在17日下午1時許向大同分局報案,指稱16日21時許在士林夜市不知名巷弄內,遭不詳歹徒搶走隨身攜帶的數位相機及太陽眼鏡得逞後逃逸,士林分局員警接獲大同分局轉報,認爲茲事體大而車女又將於18日返國,於是立即派員前往大同分局,將報案車女帶返案發地勘察,以瞭解當時案發過程

但車女面對警方的查證卻是支吾其詞,對前一晚於士林夜市內行經動線與遭搶地點全部皆以不記得爲由搪塞,且對於案發經過細節多次供述前後不一,在此同時警方也派員前往她下榻的飯店調閱當日她出入飯店的監視畫面,發現她攜帶的小皮包不可能同時放下她所說的照相機和太陽眼鏡。

經警方提示了錄影畫面和其所供述的諸多疑點,並告知她謊報刑案可能涉及的刑責後,車女才痛哭失聲的向員警坦承,她是因遺失了太陽眼鏡,在韓投保的旅遊險不理賠,所以,纔會突發奇想,報稱遭人搶奪相機及太陽眼鏡,再拿取臺灣報案證明回國詐領保險金,同時也不知謊報刑案在臺刑責這麼重,警方在訊後則是將她依誣告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