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健康拒萊豬 中市議會同意檢舉重大食安法7成獎金
臺中市政府堅決拒萊豬,將持續加強稽查抽驗,遏止不法業者惡行,維護市民健康權益。(臺中市政府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臺中市政府全國首創經查違反食安法屬實有獎金外,還視貢獻度加發10-400萬元的吹哨獎金。(臺中市政府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中央今年元旦起開放萊豬進口,臺中市政府堅決拒萊豬,除持續加強稽查抽驗,更進一步修正「臺中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適用範圍;民衆未來檢舉該類案件,經衛生局查獲屬實並裁罰確定,可按照實收罰鍰金額核發7成獎金,18日獲得市議會同意備查,鼓勵市民一同把關食安。
衛生局長曾梓展指出,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或其他乙型受體素對人體健康影響及風險,且國人膳食習慣以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爲主要,消費量大,若豬肉類食品含有乙型受體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時,我造成的危害將較其他種類肉品廣泛及嚴重。
衛生局副局長邱惠慈說,爲鼓勵全民共同參與監督食安遏止不法,市府將「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殘留萊克多巴胺或其他乙型受體素致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五款或第四項規定者」列爲重大食安案件。
衛生局表示,民衆只要具名提供案件具體情資,經衛生局受理後依法嚴查;如經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後,將按實收罰鍰金額的70%發給檢舉獎金;另得檢視檢舉人的貢獻程度加發10萬至400萬元獎金,擴大市民參與監督與市府嚴查,共同維護食安。
衛生局強調,臺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被中央宣告無效,中央此舉無異打臉臺中市議會、臺中市政府及全體臺中市民;市府爲捍衛民意,除持續加強稽查、嚴格把關外,並修正重大食安事件檢舉條例,透過民衆共同參與的力量,遏止不法業者惡行,維護市民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