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嚴禁將各類競賽獲獎情況作爲招生入學的依據
河南省教育廳微信公衆號7月14日消息,爲減輕中小學校、中小學生和家長負擔,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教基廳〔2018〕9號)和《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辦基〔2020〕21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嚴格規範面向河南省中小學生競賽活動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1.嚴禁組織承辦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教育部公佈競賽名單之外的全國性競賽活動;
2.嚴禁組織承辦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未在省教育廳備案的全省性競賽活動;
3.嚴禁通過組織培訓、冬令營、夏令營等掛靠方式面向中小學生開展競賽活動;
6.嚴禁在舉辦競賽過程中面向參賽者開展培訓、借競賽之名開展等級考試;
7.嚴禁強迫、誘導任何學校、學生或家長參加競賽活動;
8.嚴禁中小學校、各類教育機構爲違規競賽活動提供場地、經費等條件;
10.嚴禁教師爲子女或他人蔘加競賽評獎提供條件或支持等違反師德師風或學術不端的行爲。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競賽活動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對違反以上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爲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各學校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遵守相關規定,並積極引導師生和家長主動抵制違規的競賽活動,共同維護良好育人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