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牛EMPEROR遭勒令停業 衛生局:1情況會再加重裁罰

臺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17日表示,目前已取得「和牛EMPEROR」相關庫存資料,將請日文專家協助解讀。(林欣儀攝)

臺中燒肉名店「和牛EMPEROR」遭離職員工爆料使用過期食材,引發社會關注,臺中市衛生局16日勒令店家停業並裁罰至少144萬元,衛生局長曾梓展17日表示,目前已取得相關庫存資料,將請日文專家協助解讀,若確定業者有在市場上販售過期食品,將另外加重再罰。

曾梓展表示,目前勒令業者停業是因爲該店儲存過期食材,而業者已經將庫存的資料交給衛生局,但因爲資料是日文書寫,必須請專業人士協助解讀,若進貨、銷售、庫存資料能對得起來,確認業者沒有將過期食品販售到市場上,就可以考慮在適當時機讓他們復業;但若確認有販售情況,則會加重裁罰。

曾梓展強調,食材進口臺灣有統一規範是冷凍保存或冷藏保存,根據目前發現的肉品應是冷藏進口,一般保存期限是45天,冷凍則可保存4至6個月,針對不同食物的儲存方式認定,不能以冷藏進口後自行改用冷凍儲藏,衛生局將釐清業者是否有擅自更改儲藏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