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和牛店遭勒令停業 罰144萬
臺中市燒肉名店「和牛EMPEROR」被爆使用過期食材,已遭勒令停業、重罰144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燒肉名店「和牛EMPEROR」被離職員工踢爆使用過期食材,臺中市衛生局稽查發現店內12項食材過期,16日勒令店家停業,並針對已查獲12項逾期食材逐項重罰,累計共144萬元,吹哨者至少可獲總罰鍰50%檢舉獎金。
去年9月開幕、標榜日式頂級燒肉和牛EMPEROR,本月14日遭前員工爆料使用過期和牛肉,臺中市食安處到場稽查,發現包括牛肉及豆瓣醬、高湯、冷麪、濃縮飲品等共12項食材全都過期。臺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昨表示,已認定是故意行爲,依《食安法》每項裁罰12萬元,且逐項開罰,已先開罰144萬元;吹哨者確定可獲總罰鍰50%、72萬元的檢舉獎金,若認定爲重大食安事件,依「臺中市食安自治條例」最高可發300萬元。
曾梓展指出,已對店家做出停業處分,因店家無法提出確切進、銷貨明細,食安處限期業者17日提出完整資料,否則將再依違反《食安法》處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
臺中市法制局指出,陸續已有9人提出申訴,其中2人指出用餐後腹瀉,最高消費金額爲6人共消費2萬9000多元。曾梓展強調,若確認業者賣出過期品或已讓民衆吃下肚,將針對每品項再加重開罰24萬至48萬元罰鍰。
臺中地檢署表示,經與衛生局聯繫瞭解後,已列「他」字案偵辦,將朝是否違反《食安法》涉及公共危害、過期食材是否有改標等僞造文書刑責追查。
臺中市議會昨舉行定期會專案報告,多名議員針對近期蘇丹紅風暴蔓延,從辣椒粉、白胡椒到黑胡椒遍佈各種食材原物料,從源頭就破功,要求市府加強食安。市長盧秀燕說「查緝到就公佈,這是我們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