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區民代表羅進玉找外甥遷戶投票 今當選無效確定
羅進玉前年當選臺中市和平區區民代表,不過被檢方查出,涉利用兩名外甥遷入戶籍後,取得選票,一審判羅當選無效,二審今天宣判,仍維持一審認定,判當選無效確定。
判決指出,羅進玉是前年底當選臺中市和平區第三選區區民代表,但羅被檢方查出,羅涉在選前向胞姐拜託,請外甥、外甥女遷入戶籍,以尋求勝選,兩名外甥依約遷入戶籍後,使投票結果產生不正確的票數,檢方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一審判羅當選無效,全案上訴臺中高分院,今審結。
二審認爲,案件審理期間,羅雖否認犯行,但根據羅的LINE通訊羣組的對話內容的證據,認定羅透過胞姐向外甥、外甥女遊說,遷入戶籍到羅的戶籍地,而且羅的兩名外甥都說,是母親拜託因舅舅要選舉,外甥女還說,原本弟弟不同意,後來才同意,實際上沒有居住在和平區。
二審指出,羅涉妨害投票正確罪,遭判刑5月、褫奪公權1年6月,可見羅的確有妨害投票的行爲,符合當選無效的要件,一審判羅當選無效,核無違誤,羅上訴爲無理由,應駁回其上訴,全案確定。
臺中市和平區區民代表羅進玉利用幽靈人口當選,二審今判羅當選無效確定。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