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做蝶豆花食安評估 食藥署給答案

食藥署表示,業者必須主動提出安全性評估資料,食藥署纔會啓動評估。(圖/達志影像)

豆花食安疑慮,食藥署何時進行食安評估引發關注。臺北市衛生局昨表示,已主動函請衛福部食藥署對蝶豆花進行食品安全性評估及使用限量說明,食藥署今迴應說到,依規定須由業者主動提出安全性評估資料,食藥署纔會啓動評估。

中央社報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今天受訪時表示,根據現行規定,凡是過去在臺灣沒有食用歷史或是經由非傳統方式培育傳統性食品原料,想用來做爲食品之前,都必須由業者主動申請,並附上安全性評估資料,食藥署纔會啓動「非傳統性食品評估」。

潘志寬表示,多年前就有業者提出申請將蝶豆花做爲天然色素以及食品原料使用,當時有開放可做天然色素,但業者並未提出蝶豆花食用性的安全性評估,故並未一併開放做爲食品原料,由於蝶豆花屬非傳統性食品,須由業者主動提出安全性評估,食藥署纔會受理申請,並不會主動啓動評估,亦不會因爲地方衛生單位要求就主動評估。

潘志寬指出,目前已知農委會意願提出申請,但目前還沒有收到申請通知,他也再次強調,在通過「非傳統性食品評估」前,蝶豆花都只能用來調製飲品,或以茶湯做天然色素使用,凡入菜或做成食品,將依法開罰新臺幣6萬至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