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壽川被求刑12年 金管會:全力配合調查
▲臺北地檢署偵結起訴,一早借提在押中的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圖/記者楊佩琪攝)
前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今日(17日)被臺北地檢署起訴,求刑12年與併科罰金3億6000萬元,沒收不法所得1200萬美金。金管會表示,此案接下來將進入法院審判,金管會仍會積極配合檢調與法院調查。
臺北地檢署追查永豐金違法放貸案,今日偵查終結,何壽川被依違反《金控法》收取不當利益、特別背信,與違法《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財報不實、湮滅與變造證據,以及《刑法》僞造文書、背信等6大罪,由檢調提起公訴。且因爲他至今全盤否認罪刑,在羈押期間還透過律師對外放話是「政治操作」,試圖影響司法公正,檢調從重求刑12年,併科罰金3億6000萬元,沒收不法所得1200萬美金。而三寶集團負責人李俊傑、元太科技前董事長劉思誠也都遭到通緝。
金管會表示,針對這次的永豐金弊案,在2016年11月28日接獲匿名檢舉後,就立刻發動對永豐金控跟旗下所有子公司辦理專案檢查,同年12月完成檢查報告後,今年1月3日金管會提供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共2798頁金檢資料,之後也數度找何壽川等人陳述意見,6度提供資料給臺北地檢署。而於6月15日,金管會決定解除何壽川職務,6月16日檢調聲押何壽川。目前檢調起訴後,將進入法院審理程序,金管會仍然會全力支援司法機關的調查。
▼ 金管會公佈永豐金違法超貸案調查流程表。(圖/記者戴瑞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