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公積金新政:“認房不認首次貸”,最高貸款額度提至80萬元

據微信公衆號“宜昌公積金中心”10月1日消息,近日,湖北省宜昌住房公積金中心發佈《關於調整全市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10月8日起實施。

文件提出,上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

對於符合條件並取得“楚才卡”、“宜才卡”的人才及宜昌戶籍生育多孩家庭,以調標後爲基數繼續執行已發佈的貸款額度上浮倍數政策:“楚才卡”種類上浮2-3倍,“宜才卡”種類上浮1.2-1.5倍,宜昌戶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上浮1.4倍。

同時,宜昌市還將優化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借款人家庭申請公積金貸款,認定爲首套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暫不與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係數和賬戶餘額掛鉤。

文件還要求。優化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覈查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數時,僅覈查借款人家庭在購房所在地行政區域範圍(縣、市、夷陵區、西陵區、伍家崗區、點軍區、猇亭區)實際住房套數。

優化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標準。繼續執行“借款人已有兩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記錄不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政策,但優化爲僅認定借款人家庭在中心信息系統中購房所在地行政區域範圍(縣、市、夷陵區、城區)的公積金貸款記錄。

實行“認房不認首次貸”政策。借款人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時,如在中心信息系統中購房所在地行政區域範圍(縣、市、夷陵區、城區)僅使用一次公積金貸款並已結清的,公積金貸款記錄不再納入房屋套數認定範圍,僅根據借款人在購房所在地行政區域實際住房套數進行認定,無住房的借款人家庭,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實施第二套住房“商轉公”貸款政策。開展第二套住房“商轉公”貸款政策。在宜昌區域內購買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一手房、二手房)的繳存職工,在宜昌區域內辦理了商業銀行購房貸款,在符合中心規定的其他貸款條件的情況下,可申請商業銀行購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優化商轉公貸款條件。將主借款人公積金繳存地須在宜昌區域內,調整爲主借款人公積金繳存地或戶籍地須在宜昌區域內(公積金繳存地在荊州、荊門、恩施的可作爲主借款人)。

擴大農村居民貸款支持政策範圍。農村居民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宜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賬戶餘額不低於6個月月繳存額及符合中心規定的其他貸款條件的前提下,繳存次月起即可申請商轉公貸款。

實施搬遷居民公積金支持政策。支持礦區、化工園區、地質災害區、生態脆弱區及因重大項目建設等需外遷的居民安置。搬遷居民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開設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搬遷補償款可用於繳存住房公積金。

探索建立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制度。積極推動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農村轉移人口、新業態從業人員等以靈活方式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全國試點,支持更多城鄉居民享受公積金制度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