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航標案 大林電廠經理收押

臺電大林電廠。本報資料照片

據瞭解,雄檢二○二二年偵辦一起違反政府採購法案時,發現大林廠有多起勞務採購案不尋常,疑有標金灌水之虞,調查發現有內鬼暗助廠商墊高底價,再圖利特定廠商得標。

檢方今年一月底查出郭男(五十歲)涉犯貪污罪嫌重大,約談郭男與洪姓廠商到案,檢察官訊後聲押郭男與洪男,法院裁定洪男收押,但認爲郭男無羈押必要,諭知十萬元交保。

檢察官經過多月蒐證,本月廿三日認證據充足,指揮高雄市調查處搜索郭男住居處,同步約談相關人到案說明。據調查,郭男長期利用職務之便,知悉洪姓廠商有意投標利潤較佳的勞務採購案,因此私下與廠商約定,以每件標案收受五十五萬元回扣爲報酬,護航業者取得二○一八至二○一九年的發電機點檢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