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港通ETF範圍將擴大:滬深納入規模門檻降至不低於5億元

滬深港交易所進一步擴大滬深港通ETF範圍,滬深港通ETF標的數量和規模將顯著增加!

4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交所”)表示,爲了持續優化內地與香港市場互聯互通機制,進一步擴大滬港通標的範圍,擬對《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相關條款進行修訂,形成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爲2024年5月5日。

同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稱“深交所”)擬對《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進行修訂,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下稱“港交所”)也表示,與上交所、深交所已就擴大滬深港通合資格ETF範圍達成共識。

整體來看,滬深港交易所此次ETF標的優化主要包含兩個方面:一是降低ETF納入規模要求;二是下調ETF的指數權重佔比要求。

具體而言,在滬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規模和權重佔比的調入要求方面,滬深交易所明確,滬深股通方面,ETF納入規模門檻由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調整爲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同時,調入比例調整爲“跟蹤的標的指數成份證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60%,且滬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60%”。

港股通方面,滬深交易所表示,ETF納入規模門檻由不低於17億港元調整爲不低於5.5億港元;調入比例統一調整爲“跟蹤的標的指數成份證券中,聯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60%,且港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60%”,不再以指數進行區分。

調出方面,滬深交易所明確,滬深股通ETF調出規模由低於10億元調整爲低於4億元;調出比例調整爲“跟蹤的標的指數成份證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低於55%,或者滬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低於55%”。

港股通方面,滬深交易所指出,調出規模由低於12億港元調整爲低於4.5億港元;調出比例統一調整爲“跟蹤的標的指數成份證券中,聯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低於55%,或者港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低於55%”,不再以指數進行區分。

“優化實施後,預計滬深港通ETF標的數量和規模將顯著增加,進一步豐富兩地市場投資產品,便利兩地投資者配置對方市場資產。”滬深交易所稱。

滬深港交易所進一步指出,下一步將抓緊做好滬深港通ETF標的擴大相關業務和技術準備工作,預計上述優化措施正式實施需要三個月左右準備時間。

據悉,2022年7月ETF納入互聯互通標的以來,交易運行平穩有序,交易規模持續增長,爲兩地投資者跨境投資提供更多便利和機會。

4月19日,中國證監會發布5項資本市場對港合作措施。其中,首先提出的便是放寬滬深港通下股票ETF合資格產品範圍。在兩地證監會指導下,滬深港交易所已達成共識,擬適度放寬合資格股票ETF的平均資產管理規模要求,降低南向港股通ETF產品的港股權重和港股通股票權重要求,北向滬股通、深股通ETF產品做對等調整,支持香港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