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妻偕牙醫師泡裸湯 夫告通姦翁討贈屋全敗訴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有一名牙醫師和已婚的護理師泡裸湯還拍下照片,護理師的葉姓老公發現被戴綠帽,一氣之下告這名牙醫通姦,還附上他們倆人的情書、購買驗孕棒的發票證據檢方處分不起訴,公公決定要把贈送給媳婦價值242萬房子收回,法官認爲媳婦與人外遇,並沒有加害丈夫人身安全,判公公敗訴,不能撤銷贈與。

天氣冷泡個湯也是另一種享受,只是泡湯對象如果得偷偷摸摸,害怕被人發現,萬一兩人又拍了上空、下體親密照可就不得了。照片中的男子是一名牙醫師,他和已婚人妻護理師一起泡裸湯,兩人在鏡頭恩愛纏綿拍下這一張張甜蜜照。

但這些照片被護理師老公發現,氣得火冒三丈,還在家裡找到老婆和牙醫師情書和驗孕棒發票,去年2月怒告牙醫師與妻子通姦,沒想到檢察官以裸湯只算曖昧,但不足以認定通姦罪,去年10月間處分不起訴。

高雄地檢署襄閱檢察官黃彩秀指出,「無罪推定的原則啦!通姦罪構成的要件,就是要有姦淫的行爲啦!必須要等到有直接證據,證明性器官的接觸。」

媳婦和牙醫師外遇泡裸湯,沒有加害丈夫?

牙醫師和人妻通姦罪,檢察官不起訴,但疼愛媳婦的公公不服,向法院訴請要將4年前送給護士媳婦價值242萬元房子給收回。據指出,葉姓男子94年2月與擔任護理師的妻子訂婚,隔年2月結婚,婚後4年妻子發生婚外情

媳婦主張,早在93年11月公公就先立贈與契約,要求她先訂婚,爲逃漏贈與稅,才於婚前過戶給她,屬於婚姻的契約行爲,不是單純無償贈與。

屏東地方法院法官認爲,媳婦和牙醫師熱戀,並沒有加害丈夫,判決公公敗訴,不能撤銷贈與。葉姓男子被老婆戴綠帽,現在連房子也要不回來,真的是有夠悶!不過,夫妻倆尚未辦理離婚,妻子則已搬離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