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博大使彩虹爺爺遭爆娶小49歲嫩妻 授權鬧雙包「欠我一的道歉」

市長林佳龍彩虹爺爺黃永阜擔任花博代言人盛讚他是「臺中寶貝」。(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這幾年,彩虹眷村與爺爺爆紅,代表人物「彩虹爺爺」黃永阜,也被市長林佳龍聘爲「花博大使」:但本刊接獲投訴,爺爺在爆紅之前,與林株南簽了「專屬授權」的經紀約,但走紅到國際之後,小他49歲的看護,變成「彩虹奶奶」,要分一杯羹;遠在香港弟弟跑出來,聲稱更早之前,就擁有哥哥的授權,形成鬧雙包局面,在他窮困時大力行銷經紀人林株楠大嘆對人性失望,還說,爺爺欠他一個道歉。

林株楠說:「當我注意到爺爺,就在我經營網路媒體『藝週刊』報導他的作品,因爲我有個員工懂廣東話,經常充當彩虹爺爺的翻譯,接觸久了,就順勢跟他簽了「專屬授權」的經紀約,雙方約定,由我來行銷他的作品,扣除管銷利潤對分。」

林株楠依照合約規定,販賣爺爺畫作的周邊商品,扣除管銷淨利的一半都有分給爺爺,前後給了臺幣70多萬,後來爺爺的看護、小他49歲的廖漢秀,成了「彩虹奶奶」,她也要分一杯羹,前後也拿了20多萬。

說起彩虹奶奶廖漢秀,她原本是個離婚的陸配,受僱照顧年事已高的爺爺,但不曉得怎麼照顧到牀上,有一天,廖漢秀突然跑來找林株南,說:「我拿到身分證了」定睛一看,配偶欄竟是大她49歲的爺爺黃永阜;而廖女取得「彩虹奶奶」地位後,要求分一杯羹,林株南也答應了,他說,那時候爺爺奶奶對我好的很!看到我眉開眼笑,就把我當兒子一樣!

隨着彩虹爺爺的爆紅,不曉得幾十年沒相見的弟弟黃孔輝跑來臺灣,要接收一切成果,黃孔輝與自稱眷村文化工作者魏丕仁,聲稱擁有彩虹爺爺籤予的「著作人格權授權契約書」,雙方互控,但最後因爲爺爺作出對弟弟有利證詞法官判決他與弟弟簽署的讓渡文書有效,對此,林株楠說,他對人性感到失望,而且,他認爲爺爺欠她一個道歉。

彩虹文創公司魏姓經理表示,林株南不是被授權的人,因爲當彩虹爺爺授權給他弟弟之後,就不再具備授權給其他人的權利,如果林株南被合法授權,爲何現在是「彩虹文創」在經營,而不是林株南的「全球華人」公司?至於林株南也與爺爺簽了經紀約,魏經理強調,爺爺90多歲了,他的判斷會受到他人影響,一切應該以法院的判決爲準,魏經理說,林株南是個爭議的人,他跟幾百位藝術家官司紛爭一直位落幕,對於「鬧雙包」,近期之內該公司會在粉絲團網頁再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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