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宣導使用透明垃圾袋  7/1正式實施

花蓮縣5/1起宣導使用透明垃圾袋,7/1正式實施。(圖/花蓮縣環保局提供 下同)

記者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自今年7月1日起,推動家戶一般垃圾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從5月1日起爲宣導期,縣府環境保護局籲請鄉親配合政策,逐漸改變使用習慣,使用透明垃圾袋盛裝一般垃圾,半透明紅白塑膠袋皆可使用。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近期清潔隊隨車人員破袋稽查經常發現民衆將可回收的紙容器飲料杯及鋁箔包等,混入一般垃圾。今年1月迄今,環保局與各鄉鎮市公所共稽查23,742件,分類合格件數爲3,868件,不合格率約佔16%。花蓮縣人口約30萬人,全縣清潔隊員人數僅400多位,人力有限的情況下,破袋稽查效果有限,使用透明垃圾袋,清潔隊員以目視方式檢查垃圾袋內容物,對民衆來說也省時省力

花蓮縣目前垃圾處理方式爲掩埋與轉運至宜蘭利澤焚化處理,105年垃圾清運量達5萬3千餘噸,焚化處理成本逾1億元,除了龐大的處理費用之外,焚化爐也有承載限制及壽命,另縣內掩埋場因滿載或超過使用年限而陸續停止運作,垃圾處理問題逐漸浮現,故源頭減量應是全民應正視的課題,不管是破袋稽查或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皆是爲了達到垃圾減量目的

要做到垃圾減量,除了生活中減少浪費資源外,在丟棄時應落實垃圾分三類,包括資源回收、廚餘及一般垃圾,同時須分開生、熟廚餘及廢食用油,保留可再運用的資源,達到減少垃圾量的效果。

爲更加落實垃圾減量與分類工作,環保局與清潔隊會不定時隨車沿線破袋稽查,隨機抽查民衆排出之垃圾,若垃圾包中有三件以上回收物者將開立勸導單,要求民衆將垃圾攜回分類後才能丟棄,呼籲大衆做好垃圾分類的工作,落實環境友善行爲,維護花蓮好山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