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夫婦將價值百萬房產$1賣給親兒子!法官一眼看出貓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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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加拿大華人夫婦$1將價值百萬房產賣給親兒子!法官一眼看出貓膩,這是欺詐!

溫哥華一對華人夫婦將房屋轉讓給兒子的行爲被裁定爲 "欺詐性轉讓"。

根據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本週早些時候做出的裁決,Hai Huang和妻子 Ying Gao於2016年秋季將位於納奈莫市Dover Road的房屋產權轉讓給了兒子Tian Long Huang。

轉讓的價格是 "$1"。

判決書顯示,當時房屋的評估價值爲 48.5 萬加元。根據 BC Assessment的數據,評估價值已升至 99.3 萬加元。

近一百萬加元的房子,就$1 賣了!很顯然這個轉讓行爲另有原因!

轉讓期間,Hai Huang 正是一件民事訴訟案件的被告。2018 年初,在Jian He提起的襲擊案件訴訟中,陪審團判處Huang向原告He賠償 447450 加元。

隨後He 又提起了另外一起訴訟,辯稱Huang和Gao將房產轉讓給他們的兒子,目的就是爲了防止房屋作爲收取所欠賠償金的目標。

圖片片來源於BC,版權屬於原作者

自第一案判決以來,Huang 尚未支付任何賠償金。

Huang 向法庭表示,房產轉讓是合法的,是出於遺產規劃和尊重中國習俗的考慮,但法官羅賓-貝爾德(Robin A. M. Baird)不同意這一說法,認爲該交易屬於欺詐性轉讓。

欺詐推定

原告是根據該省的《欺詐性轉讓法》提起訴訟的,該法規定,以 "拖延、阻礙或欺詐債權人 "爲目的的財產轉讓是 "無效的,沒有任何效力"。不過,"出於善意和誠信 "向合法買家進行的轉讓除外。

根據法官的裁決,本案中的轉讓是在沒有價值對價的情況下進行的,所以法律假定該轉讓不合法。

判決書中寫道:"被告有責任反駁欺詐性的推定。"換句話說,他們有責任證明該轉讓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不是爲了讓原告無法獲得財產。

但是,他們沒有這樣做。

Huang和Gao告訴法庭,他們將財產轉移給兒子是因爲他訂婚了,而中國的習俗要求父母在婚禮前將所有財產轉移給他。

雖然法官認爲訂婚 "可能是真誠的",但他指出,他們兒子和未婚妻分手了,且一直沒有和好。

根據判決書,被告還聲稱,按照中國習俗,子女結婚後仍應繼續與父母同住,並接管家庭財務。

判決書中,Huang氏夫婦稱轉移的理由爲:"Huang和Gao 沒有任何收入來支付持續的房產維護費用,由於他們的兒子同意支付所有的這些費用,並允許他們繼續在房產上生活,並照顧他們直到去世,因此他們認爲將產權轉移給自己的兒子是公平的,"

但法官指出,他認爲這對夫婦聲稱自己沒有收入的說法很奇怪,因爲Hai Huang在轉讓時才 50 多歲。

此外,被告沒有提供任何文件來證實兒子將負責支付家庭所有開支的說法。

極其可疑

法官同意原告的觀點,認爲該轉讓行爲帶有多種 "欺詐標誌",包括其發生的時機——發生在被告有可能遭受鉅額損失的訴訟期間。

以及轉讓的最終結果是讓Hai Huang繼續享受轉讓前所享有的所有房產利益這一事實。

根據判決書,三名被告都告訴法庭,他們已在該房屋居住了 20 年,並打算無限期地居住下去。

判決書中寫道:"在民事訴訟中,醫學證據已清楚地證明Hai Huang 需要對原告負有重大的經濟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做出這樣的決定,時機非常可疑。"

法官進一步指出,這對夫婦想要將房屋轉讓給兒子的願望可以通過將兒子添加到房產共有人中來實現,而不是終止他們自己對房產的所有權。

相反,他們卻完全放棄了財產,這清楚地表明瞭他們另有意圖。

“即使沒有欺詐性推定,在所有情況下,我也會毫不猶豫地斷定,這種意圖是剝奪原告合法追債的補救措施。"

得出這一結論後,法官裁定該轉讓屬於欺詐性轉讓,原告可以針對所有權登記此判決,然後該轉讓就會像沒有發生過一樣。

來源:ctvnews 封面:BC Assess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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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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