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一直要! 英女被迫「近親相姦」 法官判緩刑

▲一名母親兒子強要下,被迫發生自己不願意的性行爲。(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英國一名在兒子「煽動」下發生亂倫關係的母親,獲法官免去牢獄之災。法院審理後認爲:這名50歲的母梘, 本身格性格太「脆弱」。

葛洛斯特刑事法庭被告知:這名母親在過程中還穿着內衣胸罩靴子男孩告訴警方說: 他有從這些「活動」中得到快樂。 檢察官斯丹特(Stephen Dent)說:「當時他只穿了一件T恤, 此外什麼都沒有。」據案情指出,亂倫關係不只發生一次,但少於6次。

法官說,被告「明顯違反了做母親的責任」。她承認跟兒子發生性行爲的3項控罪, 本週被判決處16個月徒刑,但緩刑兩年。

律師伯區(Simon Burch)說:「她對上述行爲毫無可熱情可言,而且感到羞愧和後悔。她脆弱的原因很多。她容易被操控。在之前的被虐關係中,她曾被家暴、被強迫發生自己不願意的性行爲。」柏區補充說, 兒子給她發送了「困擾但堅持想要的訊息」。

法官勞瑞爾(Ian Lawrie)告訴當事人說:「你對兒子有責任。他很脆弱,畢竟他只是一名16歲的男生。他堅持要做,給你施加很大壓力。但這並不能成爲一名母親不遵守應有界線藉口,也永遠不能成爲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