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法官偷拍女法官熒幕被判刑 上訴還未提理由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蔡政佑去年5月偷拍曾姓女法官Line對話照片,遭桃園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5月徒刑,他提出上訴卻未提出理由,若仍未補正,將裁定駁回上訴。(摘自網路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蔡政佑去年5月偷拍曾姓女法官Line對話及照片,遭桃園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5月徒刑,他提出上訴,不過未提理由,遭桃園裁定應於7日內補提理由,逾期未補正,即裁定駁回其上訴,另外蔡也在上月13日起停職。

蔡政佑去年5月25日,見到同辦公室的曾姓女法官電腦熒幕跳出巫姓男子以Line訊息稱她爲老婆,遭蔡誤認以爲有婚外情,因此拿手機翻拍電腦熒幕,向法院院長邱瑞祥檢舉。邱詢問曾女後,發現是烏龍,曾女發現被偷拍熒幕,因此蒐證。而邱瑞祥告知蔡後,蔡半信半疑,又偷拍曾女熒幕,遭錄影機攝下,因此被提告妨害秘密罪。

爲此桃檢還出動搜索桃園地院,引起軒然大波。今年4月桃院法官審理後,依妨害秘密罪將他判有期徒刑5月,可上訴。不過蔡政佑上訴後,卻僅寫上「上訴理由容後補陳」,卻在上訴期間滿20日內仍未補提理由,因此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提上訴理由,若逾期未補正,即裁定駁回其上訴。

此外蔡政佑也被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職務法庭建議撤職。司法院爲此要求蔡停職候審公文5月12日送達,13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