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大裁半數員工2500人要失業了 勞部:協商爭取優於法定的資遣條件
▲華映今天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函送大量解僱勞工計劃書,勞動部將協助勞工爭取優於法定的資遣條件。(圖/資料照)
勞動部證實華映今(11)日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函送大量解僱勞工計劃書,勞動部已請該局輔導公司依法儘快與工會進行協商外,並呼籲公司考量員工多年貢獻,應朝保障勞工的工作權,或是以優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相關費用的方向努力。
勞動部部長許銘春接獲此事,立即指派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與勞動局成立專案,入廠提供勞工所需一切就業服務、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的協助,全力協助勞工後續再就業事宜。
許銘春指出,華映去年底向法院申請重整時,即指派同仁與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共同合作,入廠訪談該公司總經理及工會理事長,輔導公司應依法辦理員工權益相關事項;同時也主動函請法院,基於照扶弱勢勞工,於審酌是否准予重整及准許緊急處分時,能兼顧並考量4500餘位勞工的家庭與生計。
勞動部於這段期間並持續與公司及工會保持聯繫,除了掌握公司經營狀況外,爲讓員工可安心過年,要求華映公司於春節前不得有積欠勞工工資或解僱情形。
勞動部強調,華映今天提報5月份將大量解僱2000餘名勞工的解僱計劃書後,勞資雙方訂於3月18日進行第一次協商,勞動部呼籲公司應朝向從優給付勞工相關費用方向與工會協商,協商過程勞動部與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將提供勞資雙方協助。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華映依法通報給主管機關,同時也會協助勞方與資方進行協商,爲勞工爭取優於法定的資遣條件,包括勞退新制僱主每月提撥6%到勞工個人勞退帳戶、資遣費等條件。此外,依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雙方必須在10天內協商,當勞僱拒絕協商或無法達成共識時,屆時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將會介入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