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犯罪集團「假堆肥」真棄置 2.4萬噸埋農地下場慘

彰化地檢署破獲環保犯罪集團,虛設園藝公司,將超過2.4萬噸的廢棄物,掩埋在彰化、臺中、雲林及嘉義等沿海農田魚塭,容積達6萬215立方公尺。(彰化地檢署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近日判決出爐,實際負責人48歲郭男、36歲林男及51歲黃男,遭依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罪等罪,分別遭判有期徒刑1年8月至5年,可上訴。(彰化地檢署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該集團對外號稱經營「園藝公司」,向農民租用農地、魚塭等,實際將膠合板、美耐皿、油漆木材板、爐渣及營建廢棄物等,棄置在農魚塭地,並浸泡雨水滲入農地。(彰化地檢署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除主嫌3人遭判刑外,其餘包括運輸公司負責人、仲介、司機及地主等18人,各別犯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罪、非法清理廢棄物罪等罪,分別應執行4年至6月不等有期徒刑,7家違法廠商則併科30萬元至600萬元不等罰金,並沒收、追徵犯罪所得。(彰化地檢署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彰化地檢署破獲環保犯罪集團,虛設園藝公司,將超過2.4萬噸的廢棄物,掩埋在彰化、臺中、雲林及嘉義等沿海農田魚塭,容積達6萬215立方公尺,查扣69臺犯案重機具,不法獲利達7388萬元,近日判決出爐,實際負責人48歲郭男、36歲林男及51歲黃男,遭依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罪等罪,分別遭判有期徒刑1年8月至5年,可上訴。

2021年彰化地檢署偵破以郭、林、黃3人爲首的環保犯罪集團,該集團結合7家清除、運輸公司、仲介、司機及地主等,對外號稱經營「園藝公司」,向農民租用農地、魚塭等,實際將膠合板、美耐皿、油漆木材板、爐渣及營建廢棄物等,棄置在農魚塭地,並浸泡雨水滲入農地。

該集團還申請登記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以每公噸3000元至5500元不等費用,對外收受非屬「公告直接再利用」廢棄物,並混入爐渣、廢木材等,再勾結仲介、司機或地主,運往租來的農地、魚塭棄置。

判決書指出,該集團以「廢棄物再利用行爲」做爲包裝,不法牟取事業廢棄物處理費,棄置點皆爲農牧用地,堆置物直接與土壤接觸,對環境介質造成不利之改變,已影響農地正常用途,過去臺中某破碎場還曾發生火警,連燒3日造成大量濃煙及惡臭,民怨四起。

法官審酌,該集團從事再利用機構,以合法掩蓋非法,棄置面積甚廣,對環境影響非微,除主嫌3人遭判刑外,其餘包括運輸公司負責人、仲介、司機及地主等18人,各別犯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罪、非法清理廢棄物罪等罪,分別應執行4年至6月不等有期徒刑,7家違法廠商則併科30萬元至600萬元不等罰金,並沒收、追徵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