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畜牧糞尿資源化 還肥于田
水保處長吳盛忠(左)與畜牧場業者王銘儀(右)當場品嚐經沼渣、沼液澆灌的農產品。(圖/環保署提供)
爲改善河川水質、清淨空氣品質及促進畜牧業循環經濟,環保署自105年推動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爲農地肥分使用,至今參與的畜牧場達716家。環保署水質保護處長吳盛忠表示,未來將持續「以大帶小」,督導與輔助更多大廠帶小廠將畜牧糞尿資源化,製造畜牧業、農民與水體環境三贏局面。
水保處表示,臺灣參考歐美國家採行的「糞尿發酵」,節省傳統畜牧糞尿處理最耗電的「好氧處理」。施灌成效目前也獲得正向回饋,如稻子易結穗、產量增加。沼氣與沼渣沼液也能成爲發電燃料或化肥使用,益處極多。
水保處進一步表示,未來希望與農政機關合作,視畜牧糞尿爲資源物,並檢討現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除了與地方環保機關合作,也會與養豬協會共同推廣,如設立16個分會在地服務洽詢、訪視產銷班或辦理觀摩說明會。
水保處提供資料顯示,畜牧糞尿資源化已有具體改善成效,如東港溪集水區內13家畜牧場推動後,由105年河川從中度污染改善到108年輕度污染;卑南溪臺東大橋測站的污染指數也從2.7下降至1.9,從輕度污染改善到未(稍)受污染。
吳盛忠表示,以往養殖業排放糞尿至河川,會嚴重影響水質。現今將氮肥處理後加以利用,是改正資源錯置,達到「田肥水清」。
王文取畜牧場負責人王銘儀目前在雲林與附近20幾甲地合作,他表示一開始推廣使用「糞尿發酵」時,農民既有的觀念認爲「糞尿發酵」會傷害土地,但其實厭氣發酵後的水對稻田沒有負面影響,目前合作的案例也無失敗經驗。
水保處鼓勵更多畜牧業者加入沼液沼渣最爲農地肥分使用,後續會祭出更多對畜牧場的優惠政策,包括免繳納水污染防治費、示範補助購置施灌車輛及農地儲存桶,有意願的畜牧場或農民可向地方環保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