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格格縱火奪46命!辯論庭竟抱怨「判太重」

黃格格縱火奪46命!城中城大火二審判決出爐。(中時資料庫)

造成46人死亡的高雄市「城中城」大樓大火案,縱火主嫌黃格格一審遭判無期徒刑,高雄高分院二審日前辯論終結,高雄高分院今(30)日上午二審宣判,撤銷黃女放火罪,仍依殺人罪判處黃格格無期徒刑,但合議庭在辯論結束前,詢問她對科刑的意見時,她竟抱怨城中城死了46人,現場卻這麼快就拆掉,並蓋成公園,還抱怨自己被判得太重,讓十幾位到場旁聽的死者家屬無法接受。

黃女從偵查起羈押迄今快2年,多次聲請交保,但法院認爲她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裁定自9月4日起第6度延押2月。

2021年10月14日,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凌晨發生火災,城中城大樓燒燬,並造成46名住戶死亡。檢方查出,黃格格因懷疑郭姓男友與前女友藕斷絲連,2人常爲此大吵,2021年10月13日晚間10時,黃與郭在城中城1樓小套房內飲酒,又爲感情事大吵,郭懶得爭辯先離開,獨留黃女1人,黃懷疑郭又跑去找前女友,氣得把未熄滅的香灰倒在皮沙發上就離開,不到15分鐘延燒整棟大樓,造成46人死亡慘劇。

一審依殺人等罪判處黃格格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日前召開辯論庭,庭訊中,黃女全程由律師做無罪答辯,合議庭在辯論結束前,詢問她對科刑的意見時,她抱怨城中城死了46人,現場卻這麼快就拆掉,並蓋成公園,直到合議庭導回正題,她纔回答自己被判得太重,讓十幾位到場旁聽的死者家屬無法接受。

黃女最近向合議庭聲請限制住居、停止羈押,指她從偵查開始羈押迄今已經快2年,她已做無罪答辯,請求合議庭准許她限制住居、停止羈押。

合議庭認爲,黃女涉犯殺人重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二審雖已辯論終結,但全案尚未宣判,黃女犯罪嫌疑重大,其畏重罪審判、執行而逃亡之誘因依然存在,具有羈押事由。而且黃女所涉放火與殺人犯行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爲確保將來可能之後續審判或判決確定後之刑罰執行順利進行,仍有羈押必要,駁回黃女聲請。

另合議庭考量黃女羈押期間將於9月3日屆滿,由於她涉犯重罪,涉案情節重大,並有逃亡之虞,裁定自9月4日起再延長羈押2個月。這是城中城案二審第6度延押黃女,也是本案二審宣判前對黃女最後的延押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