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垃圾處理因地制宜 隨袋徵收配套須完整

▲從源頭垃圾減量管理開始,垃圾減量及分類就先由你我自身做起,共同爲我們居住的地球盡一份心力。(圖/Pixabay)

臺灣多數縣市民衆幾乎每月都會收到自來水費單,可曾留意過帳單上所列的各項明細費用?其中代徵的「清除處理費」即是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4條規定所徵收,意指用戶繳交「環保局垃圾車收取垃圾清除處理的費用」,乃是基於使用者付費與公平原則臺南市自104年起統一各行政區隨水費徵收處理費率爲每度3.7元,然而在雙北市實行垃圾處理隨袋徵收效果顯著下,「隨袋徵收」制度應否推行至全國已成重要課題。若能有完善周詳配套措施,擴大隨袋徵收的實施範圍指日可待。

70、80年代,臺灣曾爆發第一次垃圾大戰,政府爲解決垃圾量問題,並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臺北市率先於2000年推出專用垃圾袋,以袋計價、以價計量的方式達到將垃圾減量的目標;新北市有了2008年深坑試辦區的成功經驗,也在升格全面實施,同樣成效卓着。雙北經驗或許可供其他各縣市參考,但不諱言,至今垃圾處理依舊是各縣市頭痛的問題之一。

曾有民衆向我們陳情,質疑政府隨水費徵收垃圾處理費的作法不公,所謂家戶用水量其實並不等於垃圾製造量。據環保局統計,臺南目前每人每日產生垃圾量爲0.975kg(含資源回收、廚餘等),垃圾清運量爲0.36kg,或許將徵收所繳的費用改以購置專用袋計費,每當隨手丟出一包垃圾都是要花錢的認知下,大家纔有垃圾減量的意願和行動。

臺南市爲例,大臺南地區幅員遼闊,若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首要面臨的問題爲財政、城鄉差距及習慣改變,如印製專用垃圾袋的成本花費、購買地點的便利性、處理費收入減少、補貼措施、稽查人力不足......等等,之前也曾發生民衆以鄰爲壑,跨區丟棄垃圾,或將家戶垃圾丟至公共垃圾桶等情形。再者,民衆須改變長久以來的習慣,願意「使用者付費」去購買專用垃圾袋來處理垃圾。近期因衛生紙漲價引發的全民搶購運動,起因於國人有感於往後需「花更多錢」才能購買相同數量的民生物品,所以能囤先囤,造成真正有需求的民衆買不到衛生紙的窘境

臺南市於去年試辦科工區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以每公升0.38元費率,配合破袋檢查,進而降低垃圾量。今年限塑政策,市府推動「限塑新生活運動」,帶頭減量垃圾及塑膠袋的使用,而原先規劃3月起在永華民治辦公大樓試辦隨袋徵收政策,於評估後,認爲會提高成本等因素下並未實施。若日後要全面推行隨袋徵收,需有完整的配套措施,以及中央人力及物力的支援。政策的美意是從源頭垃圾減量管理開始,垃圾減量及分類就先由你我自身做起,共同爲我們居住的地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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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偉哲,來自臺南,美國耶魯大學哈佛大學碩士現任立法委員。連16次獲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優秀立委」肯定,曾推動修訂《動物保護法》、《商標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廢棄物清理法》、《災害救法》等,關心臺灣農業、經濟、民生等議題致力縮短南北發展及城鄉差異。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