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遭重判8月 法院查出他私藏35名少女共2259個檔案

臺北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

藝人黃子佼因被控在網路偷拍論壇購買未成年少女的不雅影片,遭臺北地檢署起訴。黃在審理中否認犯罪,檢方求刑7至9個月,臺北地方法院查出黃持有數量達2259個,性影像客體的兒童及少年人數共35人,今(3)日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部分得易服勞務。可上訴。

黃子佼去年被爆出性騷擾風波,他突然開直播爆料多名女藝人吸毒,民衆向臺北地檢署告發黃子佼涉嫌強制猥褻等罪後,檢警去年搜索黃子佼住處時,從他的硬碟中發現,他在網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上購買大量影片,當中有7部是未成年少女不雅片。黃子佼在檢方偵辦時認罪,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2年,引爆各界怒火。

黃子佼案經北檢依職權送臺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爲緩起訴確實有待商榷,以偵查未完備理由,將本案發回北檢續查後,認定黃明知無正當理由不得持有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卻自2023年2月17日起以行動硬碟儲存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將黃起訴。

後來,檢察官查證扣案證據又發現,黃不只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還涉嫌持有41名未成年性影像,檢方7月19日向法院聲請併案審理。

法院指出,審酌黃子佼是因一己私慾,加入創意私房論壇成爲會員,並自該論壇購買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而持有數量達2259個,性影像客體的兒童及少年人數共35人,數量非微,自提高兒童及少年成爲性剝削對象危險性。

黃是五專畢業,目前待業中,案發時在演藝圈工作,經濟狀況小康,又其未曾因犯罪經法院判處罪刑。黃案發後於偵查中坦承犯行,法院歷次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均否認犯行,迄未與被害人、告訴人等成立調解,並酌以檢察官、辯護人對於被告刑度之意見等一切情狀,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