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遭重判8個月 律師預言他會上訴「二審態度急轉彎」
黃子佼購買少女不雅片案件,今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部分得易服勞務,可上訴。(圖/中時資料照)
藝人黃子佼先前捲入購買網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裡未成年少女的不雅影片案,今(3日)臺北地方法院宣判,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部分得易服勞務,可上訴。對此,律師王世平預言黃子佼應該會上訴,且看在朱學恆的前例,黃子佼應該會態度大轉變,道歉認錯盼能減刑。
王世平律師今上午發文,表示就社會大衆關心的黃子佼購買少女不雅片案件,今一審做出宣判,與藝人宥勝一樣被判刑8個月。但不同的是,宥勝觸犯的是《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法定刑是6個月以上、5年以下;而黃子佼觸犯的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法定刑是1年以下,相較算是重判。
王世平律師發文。(圖/翻攝自陰師路-王世平律師臉書)
王世平接着推測,黃子佼應該會提出上訴,且看在朱學恆原本判1年2個月,二審時因爲道歉就減成11個月有期徒刑的前例;黃子佼二審應該會道歉、雙手合十,希望減刑且能換易科罰金不被關,但最終結果如何,仍須看判決而定。
此外,李怡貞律師也發文,雖未指名道姓,但她用了「香蕉」的表情符號說:「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則以1000折算1日。聽說有個地方的肥皂,很不好撿…..」,並引用判決查出,黃子佼自費購買的不雅影片數量達2259個,所被拍攝的兒童及少年人數共有35人,數量並不算小。
李怡貞律師發文。(圖/翻攝自女人大律師李怡貞臉書)
律師推測黃子佼會上訴,之後態度反轉求減刑。(圖/中時資料照)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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