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應疫苗頻出包 陸藥監局長:總體評價是安全的
針對近期頻頻發生的疫苗問題,大陸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焦紅今(11日)指出,將一步明晰監管部門的事權和監管責任,強化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生產企業的現場檢查,並呼籲羣衆、媒體都應該對疫苗有信心。她強調,大陸的疫苗「總體評價應該是安全的」。
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上午舉行「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記者會,邀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焦紅、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等人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焦紅在回答新加坡《聯合早報》記者提問時提到,大陸官方高度重視疫苗監管工作,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正在推進建立疫苗監管的長效機制。「對我國疫苗,總體評價應該是安全的;我們的羣衆也好、媒體也好,應該對疫苗有信心」。
她表示,爲建立長效機制,官方正採取以下舉措:第一,在全國人大法工委和司法部支持下,已會同衛健委等相關部門,起草了《疫苗管理法(草案)》。《疫苗管理法(草案)》進一步貫徹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的「四個最嚴」要求。
焦紅指出,《草案》明確提出疫苗是具有戰略性和公益性的,支持產業發展和結構重組,有針對性地對疫苗實行最嚴格的監管。對疫苗的研製、生產、流通、預防接種全過程,提出更加嚴格的要求。對疫苗的違法違規行爲要嚴厲查處,對監管的失職瀆職行爲,也要嚴肅問責。
第二,在加強監管上將重點落實兩個責任:督促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和落實部門的監管責任。作爲疫苗生產企業,應該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建立產品安全追溯體系,落實疫苗產品風險報告制度。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明晰監管部門的事權和監管責任,強化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生產企業的現場檢查,在屬地管理的基礎上,強化巡查和抽查,一旦發現違法違規的,要嚴肅查處。
第三,由於疫苗具有專業性,將進一步加強疫苗監管的專業技術支撐。如加強和完善疫苗批簽發制度,強調疫苗的批簽發與現場檢查相結合,進一步提高疫苗批簽發的能力和水平,也通過與現場檢查的結合,進一步督促和指導企業提高對產品風險管控的能力。
她補充,作爲監管部門,藥監局要進一步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建立國家和省兩級專職檢查員隊伍,加強檢查員的管理和培訓,最終目的是提高發現問題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公衆的健康,讓公衆對疫苗更加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