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應佔中判決是「政治報復」 林鄭月娥:這是在破壞香港聲譽

▲對於外界稱「佔領中環案」是「政治的報復」,林鄭月娥指出,這是在破壞香港聲譽。(圖/香港特區政府,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佔領中環案」9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將延後至本月24日判刑。由於此案仍在司法程序,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也注意到,有些香港與外界的政治人物媒體,將這事件的判決評爲是「政治的報復」;對此,她昨(10)日聲明迴應,這是破壞香港聲譽的批評。

林鄭月娥表示,該宗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特區政府不適合做出任何評論,但有關於「政治報復」的這些批評是毫無依據的。她也嚴正聲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按照《基本法》,無論在刑事檢控或司法裁決,都是完全獨立進行,不受干預。」

林鄭月娥在出席活動時提到,自從迴歸以來,一國兩制落實得很成功,順利讓香港的法治司法獨立受到國際高度認同,所以因爲有心人士的無理攻擊或是批評受到影響

▲林鄭月娥強調,刑事檢控或司法裁決,都是完全獨立進行。

據悉,「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佔中行動)」後來又被稱「雨傘運動」、「雨傘革命」;此項行動是在2013年所提出,2014年9月28日凌晨由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宣佈正式啓動目的在於爭取香港民主化、反對先「審查」香港行政首長候選人決議、要求「真普選」等等。

此外,「佔中案」於去年12月審結,今(2019)年4月9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官陳仲衡10日上午宣佈,將延後至本月24日判刑,被告獲准交保外出。其中,在第一項控罪「串謀作出公衆妨擾罪」中,「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全部定罪;其餘6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公衆妨擾」或「煽惑他人煽惑公衆妨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