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吸金詐騙案!不滿主嫌判太輕 被害人請求北檢上訴

im.B吸金詐騙案!不滿主嫌判刑太輕,被害人請求北檢提上訴。(中時資料照)

im.B吸金詐騙近90億元,4000人受害,臺北地院日前判處主嫌曾耀鋒、女友張淑芬徒刑16年6月、12年2月,另28人判刑1年到8年不等,金隆公司判罰金1億元。但被害人不服,認爲血汗錢被騙,血本無歸,而曾耀鋒、張淑芬及多名集團幹部量刑過輕,請求檢察官提起上訴,北檢今提上訴。

曾耀鋒對外以曾國緯自稱,他委由其父親曾明祥擔任臺灣金隆公司「名義」負責人,他的女友張淑芬則爲副總經理,他在2016年創設不動產債權媒合平臺,2018年間架設im.B平臺網站,並聲稱提供債權媒合服務。

im.B平臺業務員負責招攬民衆投資該平臺所上架推廣的「不動產債權」及「票貼債權」等資金借貸方案,業務先出借款項給借款人,由借款人提供不動產設定二胎或三胎抵押權做爲債權的擔保,並透過im.B平臺將不動產債權及票貼債權上架,提供給民衆上網認購債權。

業務人員還向投資人推銷債權認購方案,並約定保證支付年利率6至13%不等的利息,用這個方式向投資人吸收投資款,從2016年至2023年共吸金83億4439萬326元,後來公司營運出現困難時,曾耀鋒、張淑芬爲免財產遭扣押,委請代書陳振坤協助將2人的房地移轉到他人名下,還將噶瑪蘭威士忌酒754瓶、高價藝術品、酒類、名牌包等物品,搬至陳振坤提供的宜蘭房屋存放。

北院審理認爲,曾男一開始僅坦承詐欺犯行,並辯稱僅有其一人涉案,審理後階段,他才願意全部認罪,但對於鉅額款項的資金流向,卻自始自終均未提出合理說明交代,難認已誠心彌補被害人的損害。

合議庭認爲,曾耀鋒不僅涉及詐欺、違法吸金,造成被害人受有極大財產損害,其創設平臺更使業務及行政人員,必須與他共同面臨重罪的刑事追訴,以及可能的民事求償,其他被告及投資人中,不乏因遭受打擊而身心俱疲,或是家中經濟遭到拖垮之狀況,影響所及難以估計,因此將曾男重判16年6月徒刑;女友張淑芬判次重的刑度12年2月徒刑。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