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房產,想出售要交20%遺產稅,是這樣的嗎?
繼承的房產,出售要交20%遺產稅,是這樣的嗎?
有網友表示,在路過房產中介時,看到了玻璃窗上貼着的一個掛牌信息,上面赫赫寫着:繼承房產,20%個稅由買家承擔!。
於是網友疑惑了,按照相關的規定,繼承房屋不是不需要繳納個稅嗎?怎麼還有20%的遺產稅呢?那麼我100萬的房子,豈不是要交20萬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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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準確來說,中國並沒有實行遺產稅
首先可以很明確的告訴大家,目前我國還沒有徵收遺產稅,而且關於這一點,2017年的時候,財政部就已經對遺產稅的一些問題做了回覆,詳見下圖:
那麼既然沒有開徵房產稅,爲什麼說父母去世以後繼承的房子賣的時候卻要繳納20%的稅呢?其實這個稅並不是遺產稅,而是屬於個人所得稅!
02、繼承房產,爲什麼有20%的稅收
根據現行的政策,繼承所得房產再出售,需要幾近“全額”繳納20%個稅。注意:這裡所談及的“繼承”,包含了贈與所得的情況。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
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後,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計徵個人受贈不動產個人所得稅時,不得覈定徵收,必須嚴格按照稅法規定據實徵收。
也就是說,當你繼承房產時,其實是不需要繳納什麼遺產稅的,只需要辦理繼承權公證繳納相應的登記費,那麼這套房子就歸你所有。
而且你繼承了這個房子以後,如果一直都是自己在租或者出租,也是沒有什麼稅項的。但是你如果將這套繼承的房子拿去出售,那麼稅就來了。
買賣過戶需要繳納契稅+增值稅+個稅,其中契稅、增值稅都是小頭,20%個稅纔是大頭。
但,也並非一定要繳納!
03、繼承的房產出售究竟要不要交20%個稅?
首先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繼承的房產再出售,確實是需要繳納20%個稅的,但是這個稅,並不是按照你售房總價的20%進行繳納。
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財產轉讓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爲20%,以轉讓收入減去財產原值的差額,作爲應納稅所得額。
舉個簡單例子,當初這個房子買來是100萬,然後你繼承房產以後,將房子出售的總價是350萬,這中間有多少的差價就繳納多少的所得稅。250萬的差價就按照這250萬繳納20%的所得稅。
但是你賣掉的時候與當初買入價是一樣的,根本沒掙錢自然也無須繳納所得稅。
總之,繼承的房產要繳納20%的個稅,是以“轉讓收入減去購房原價後的差額”來計算20%個稅。
不過,如果你符合以下幾種情況,那麼即使你繼承的房產再出售,也無需要繳納20%的個稅:
①符合“滿五唯一”的情況,不用繳納個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規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房子滿足了五年,並且是你唯一的住宅,那麼這個房子出售就不用繳20%的個稅。
注意,滿五年是要看房產證登記時間的。很多老年人繼承給自己的房子,甚至已經超過了幾十年。
②贈與給名下無房的成年子女,免個稅?
如果你繼承房產以後,並不是唯一一套住宅,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
也有一些行內人士給大家支了個招:
可以考慮將自己繼承的房子贈與給名下無房的親人等。贈予時,只需要繳納3%到5%(根據城市不同,稅率會不同)的契稅和贈與雙方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完成這個操作以後,再由受贈與方,以“滿五唯一”出售,這樣就可以省掉很多個稅了。
但是,這種操作建議向專業的稅務師或者律師諮詢,要事先簽好協議,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如果贈予後,人家不賣,將其佔爲己有,就麻煩了!
總之,大家千萬不要被中介忽悠了,要繳納“總房價的20%遺產稅”。
如果你只是單純繼承父母的房子,實際上根本就沒有多少稅費,因爲按照現行的規定,繼承房子不賣,是不會產生稅費的。
但是繼承房產以後,你要出售這個房,個稅就跑不掉了。
當然,如果你符合免徵稅條件——“滿五唯一”,這個個稅也能免掉。
如果不符合條件,又想出售房子減免稅收,就得通過稅務籌劃來減輕個稅負擔了。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