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首件國民法官案件起訴 被告酒駕撞死人又棄車逃逸

▲基隆市中正路當初發生車禍的現場。(本報資料照)

▲被高姓男子棄置的肇事車輛,從車體損毀情形,可見當時撞擊力道之大。(本報資料照)

由於重大刑事案件常被民衆詬病,政府修訂《國民法官法》並於今年上路,而基隆首件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於9日起訴。基隆地檢署表示,該案爲高姓男子酒駕後撞死陳姓被害人,後棄車逃逸。經偵辦認爲高男涉犯《刑法》酒後駕車致人於死以及肇事逃逸等罪,因故意而發生死亡結果,符合國民法官法審判要件,故案件移審基隆地院將依國民法官法程序審理。

基隆地檢署表示,本案件爲今年1月12上午在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段,22歲的高姓男子酒後駕車撞擊陳姓被害人致死,後棄車逃逸,當時已向基隆地院聲請羈押獲准,並經檢察官李怡蒨指揮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詳爲蒐證後,認被告高男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酒後駕車致人於死及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等罪,業於9日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在押被告亦將隨案移送法院。

地檢署強調,由於本案屬於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案件,依《國民法官法》第5條規定,應行國民參與審判程序(即「國民法官」),故案件移審後將由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依《國民法官法》相關程序進行審理,而該署檢察官已配合新制作好準備,將依法爲證據開示及積極參與審判,務必使國民法官理解全案後進行裁判,期能增進國民對於司法之瞭解及信賴,彰顯國民主權理念。

據瞭解,該案件爲今年1月12日清晨5時,被害人陳姓男子出門買早餐突遭撞噴飛數公尺,救護車到場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宣告不治,而肇事駕駛竟逃逸無蹤。後警方透過畫面掌握肇事車車牌,並找到肇事車輛,車頭及擋風玻璃明顯有發生事故的痕跡,車輛的右前葉子板有明顯的撞擊痕跡,右後視鏡也已撞飛。再往下追查找到車主的22歲兒子高男涉案,酒測值達0.06mg/L,當時依公共危險罪及過失致死罪送辦。

當初協助受害家屬相關事宜的市議員張顥瀚表示,本案如今成爲基隆首件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他將持續關注案件,希望司法能儘早還家屬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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