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部分負擔 改醫院層級收費
部分負擔原先預計在去年5月中上路,但因爲疫情暫緩推動,之後經歷疫情趨緩、衛福部長及健保署長換人,健保署在今年2月初重新啓動調整方案,預計分兩階段推動,藥費及急診收費新制列爲優先推動目標,檢驗檢查則屬第二階段規劃。
原先2月初健保署公佈的急診部分負擔草案爲,基層院所及地區醫院收費不調整維持150元收費,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則調降重症、調高輕症收費。檢傷第1-2級(較急迫)區域醫院收費200元、醫學中心收費300元;第3級分別收取300元及550元;第4-5級則是收費600元及800元。
石崇良接受專訪時表示,經過與醫療服務提供者以及消費者溝通後,調整爲不按照檢傷分級收費,但考量分級醫療,初步規劃地區醫院收150元、區域醫院收400元、醫學中心收750元,同時避免急診比門診便宜的狀況。
石崇良指出,急診端反應按照檢傷級數收費容易產生糾紛,因檢傷分級難清楚界定,加上病人到急診後先後會有護理人員初步檢傷分類及醫生看診後的檢傷分類,兩者級別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提出收費應該一致的建議。
另一方面,石崇良說,消費者端也認同這樣的理念,因爲病患多數不知道自己的檢傷等級,可能發生到醫學中心後才知道要被收取800元部分負擔,對患者也不公平。不僅如此,有時候假日門診沒開,病患只能到急診就醫,也是不得已的狀況。
石崇良指出,這週會開始法制作業準備,也要給醫院準備時間,目標7月上路;同時,門診藥費部分負擔也會一起上路。門診藥費部分負擔新制目前爲醫學中心跟區域醫院上限300元;地區醫院200元,並且藥費百元以下免收;基層院所不調整調整費用(百元以下免收,上限200元)。另外,檢驗檢查部分負擔因仍須考量退費機制,必須要有配套,列爲第二階段的目標,暫不會在下半年的改善計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