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大教授擅改系評會甄試人選 僞造文書起訴
國立嘉義大學理工學院機械與能源工程學系陳姓教授,擔任系主任及系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兼召集人期間,涉嫌擅自更改教評會甄選決議的副教授及專案助理教授人選,由羅姓女助理製作不實紀錄,送院務、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並聘任,陳、羅2人均坦承,檢方6日依僞造文書罪起訴2人。
起訴書指出,陳教授自2011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1日擔任系主任、系教評會當然委員兼召集人,2013年辦理102學年度第2學期(2014年2月1日起)聘用副教授、專案助理教授各1名的甄選,共有15人報名。
第4次教評會決議副教授正選朱姓男子、備取張姓男子,專案助理教授正選錄取田姓女子、備取沈姓男子,羅女並作成會議紀錄,但後來陳教授私下游說部分委員,希望變更人選。
陳教授於第5次教評會議指示羅女重新制作第4次教評會議新聘教師選票副教授正取張男、備取王男,專案助理教授正取改爲另一名沈姓男子,備取沈男不變,但有數名出席委員有疑慮,拒絕補投票。
陳教授會後指示羅女製作會議紀錄,不實登載「出席委員同意副教授正取張男、專案助理教授沈男」,並送交院評會複審通過,再由校評會決審通過聘任案。
嘉義市調查站接獲檢舉,由檢察官指揮偵辦,調閱相關會議紀錄及錄音檔,認爲陳、羅2人的行爲,已損害該校教師聘任的正確性、妥適性,依僞造文書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