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科技公司違反藥事法勒令停產 食藥署:最高罰200萬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新北市由口罩國家隊配送實名制口罩,被藥局發現包裝內有簡體字列印的「產品合格證」,並標示爲大陸安徽省工廠生產食藥署今(3日)表示,廠商違反藥事法,已勒令停止生產出貨跟生產,可處新臺幣3~200萬罰則裁處部分已經會同新北衛生局進行處理。

▲食藥署召開「查獲加利科技有限公司以非醫用口罩混充實名制醫用口罩銷售之說明」記者會。(圖/記者許靖騏攝)

食藥署昨天會同臺北市調查處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漏夜赴加利八里廠查覈,發現加利八里廠於109年8月間,輸入數批約337萬餘片非醫療用口罩,於廠內分裝改標以醫療用名義混充醫療用銷售。食藥署稍早發出的採訪通知揭露,該藥局收到的口罩,是由加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

▲食藥署品質監督管理組遲蘭慧組長說明廠商違反藥事法,已勒令停止生產出貨跟生產。(圖/記者許靖騏攝)

至於佔全臺灣多少量?食藥署表示,會再確認部分數據有沒有掌握,因爲是國內GMP醫療器材廠,依據GMP準則原則尚涉嫌嚴重違反GMP這部分立即停止生產跟出貨。另外,違反藥事法,可處新臺幣3~200萬罰則,裁處部分已經會同新北衛生局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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