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裡長涉幽靈人口遭判刑 仍是里長

嘉義市東區朝陽里長吳盈憲。(廖素慧翻攝)

嘉義市東區朝陽裡新科里長吳盈憲於去年裡長選舉前,與妻子劉靜君遷移林姓女子等15人的戶口至裡內,後來卻未投票,吳盈憲夫妻被起訴涉嫌幽靈人口,法官3日審結,依妨害投票未遂罪判夫妻倆各10月徒刑、7月徒刑、緩刑4年、褫奪公權4年、向公庫支付5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吳盈憲與妻子劉靜君爲求順利當選朝陽里長,去年3月間陸續遷移15名親友的戶口到裡內,以求增加票數勝選,使得15名親友均被列入選委會公告的選舉投票人名冊,雖然後來15人未投票,但已涉犯刑法第146條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僞遷徒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爲投票未遂罪。

法官判吳盈憲10月徒刑、緩刑4年、褫奪公權4年、判刑確定後1年6月內向公庫支付30萬元,劉靜君7月徒刑、緩刑4年、褫奪公權4年、判刑確定後1年6月內向公庫支付20萬元。

吳盈憲因涉嫌此幽靈人口案,檢方對他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民事訴訟,經地院一審駁回,即吳盈憲當選有效,如此形成吳盈憲當選里長成立,但又因涉幽靈人口的刑案被褫奪公權。

嘉義市選委會副總幹事柯國振說,吳里長的當選無效之訴勝訴,刑案部分是三審定讞,依法論法,吳里長到三審確定之前仍是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