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下匯兌夫妻神通廣大 利用高鐵運鈔33億「安全又快速」

▲▼ 嘉義地檢破獲高額地下匯兌。(圖/嘉義地檢署提供,下同)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地檢署日前偵辦吳姓臺商夫妻涉嫌地下匯兌124億案,檢調查出該犯罪集團,涉嫌利用名車高鐵臺北運載數十億洗錢資金藏匿於嘉義大埔等地,19日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起訴吳嫌等7人,另通緝共犯主嫌黃文鴻

檢察官陳靜慧今年8月指揮台南市調查站,破獲吳承霖、黃文鴻等家族成員及其下線,涉嫌經營兩岸地下匯兌,以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帳戶(含網路銀行帳號密碼銀聯卡、U盾或行動電話SIM卡)作爲洗錢帳號,並以新臺幣1萬5千元至人民幣1萬5千元不等的代價,指示孫、劉兩下線收購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帳戶,由彭嫌負責轉帳則作爲犯罪集團國內外匯兌用,自2017年至今共洗錢124億。

檢方調查指出,劉嫌2018年12月開始提供大陸中國銀行花園酒店支行帳戶、臺北市名昌有限公司」給吳作爲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用,吳抽取每筆匯兌金額的2%作爲利潤

該犯罪集團2017年12月至今年8月案發,2年間匯兌金額達124億89萬512元,主嫌吳承霖及妻子陳玟叡、共犯主謀黃文鴻及其胞妹等人,更利用開車或搭高鐵運送33億多現金往返臺北、嘉義,當中2億3999萬現金藏放在吳嫌王岳母住處,檢方也依法沒收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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