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怕惹民怨「提議」政治獻金全都露 內政部仍拒絕
九合一大選前夕,公民團體曾要求監察院應該提供各候選人的政治獻金明細供民衆查閱,但被監察院以不合法令拒絕,惹出民怨。監察院30日趁着巡查行政院時,提問內政部究竟政治獻金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訊應該公佈到什麼程度?並強調希望行政院能迴應「社會監督的力量」,但內政部態度保留,表示政治獻金資訊揭露過多,會影響捐贈者的捐贈意願,也會造成監察院公告的困擾。
巡查行政院結束後,監察院傍晚召開記者會,表示關切多項行政院現行政策,包括高鐵破產案、桃園航空城開發案、政治獻金資料透明化、食安管理與疫情防疫等等,廉政委員會召集人林雅鋒則是針對「陽光4法」對內政部與法務部拋出問題。
「陽光4法」指的是內政部爲主管機關的《遊說法》跟《政治獻金法》,以及法務部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林雅鋒表示,4法的主管機關都是行政院,但是監察院執行時常常遇到民怨,包括公職人員抱怨財產申報繁瑣,民衆希望多得到政治獻金的資訊,偏偏政策面並非監察院能處理的。
▲監察院監委、廉政委員會召集人林雅鋒(右)。
林雅鋒說,今日巡查時拋出2大問題,一是政治獻金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訊應該公佈到什麼程度,希望行政院能迴應「社會監督的力量」,但是內政部態度保留,認爲政治獻金資訊揭露過多,會影響捐贈者的捐贈意願,也會造成監察院公告的困擾。至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訊,林雅鋒表示,監察院已經決議,未來申報的土地地號與建物建號都會遮蔽,過去公告的也會分期程完成遮蔽。
至於縣市議員的財產申報資訊並未公告上網,有公民團體揚言要到監察院排隊查詢,林雅鋒擔心監察院會因此被癱瘓,建議法務部修法改善,但法務部修法卻傾向限縮,與民意背道而馳。
另外,則是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董監事者,是否均應申報財產一題,林雅鋒說,法條雖然規定得很清楚,但是實際上操作卻有討論的空間,希望法務部標準一致,法務部則迴應,會確認具體個案,整體標準也應該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