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豬鼻龜PO臉書賣1萬元 男遭判刑7月

臉書販售豬鼻龜 男子被依非法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等罪判刑7月。(本報資料照片)

今年1月陳姓男子在他住處附近拾獲豬鼻龜1只,他在臉書張貼豬鼻龜的照片打算用1萬元出售,警方查獲後將他移送法辦,臺北地方法院認爲,陳男犯後坦承犯行、已有悔意,依非法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等罪判刑7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北院認爲陳男無視國家保育野生動物及維護生物多樣性之規範,率爾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豬鼻關養近2年,又非法陳列該豬鼻龜,破壞物種之多樣性及危害自然生態之平衡,所爲實屬不該。

法官考量陳男犯後終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且其騷擾及非法陳列之豬鼻龜僅1只,與大量盜獵保育類野生動物販賣牟利之情形有別,情節尚屬輕微,判刑7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