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有.術-理律法律事務所慢跑社社長 張婉婷律師 接受挑戰 享受跑步

圖/本報資料照片

「我不希望當了媽媽之後,小孩就是生活的全部,我非常鼓勵媽媽們,不要侷限自己,一起加入跑步運動!」理律法律事務所慢跑社社長張婉婷,兩年前是跑步界的門外漢,當時奉長官的指示重振旗鼓,憑着「要做就要做到最好」的信念熱衷全力投入學習與推廣,理律慢跑社社員從當時的五人,如今十多倍增至事務所內外有70多人的大社團

張婉婷從小讀書到進入職場、結婚、生子,看似人生勝利組,卻是她努力去達成的「我不是那種一路順遂的人,過程有很多的辛苦,但我蠻能吃苦的」她說。一路走來生活精彩、有意義,即使近年全力投入跑步運動,面對各種角色衝突,張婉婷仍然排除萬難,並期使跑步成爲一種簡單的生活習慣

臺灣證券交易所是她臺北大學法研所畢業後,考上律師執照的同時,選擇的第一份工作,上市一部及公司治理部五年,然而就在女兒3歲,正需要花時間陪伴時,毅然決然投入一個全新的工作環境-理律法律事務所,一圓她執業律師的理想,也因此,她與慢跑自此結緣

張婉婷說,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張朝棟,有感同仁長期在高壓環境下犧牲了運動及休閒的時間,爲了大家的健康以及兼顧提高工作效率,於是找上了學生時代即活躍於辦活動及對運動的喜愛的她,也讓她順理成章成了慢跑社社長。

雖然不是因爲喜歡跑步而開始投入社團,但張婉婷爲了要給大家最好的運動環境,張婉婷說:「慢跑社剛開始運作經費有限,也沒有教練,爲了找教練,想辦法籌措經費。有了教練後,我們開始穩定的每週社課練習,包含肌力訓練間歇訓練,有助強化大家的心肺功能及肌羣,避免受傷,許多人現在體能都大幅提升」。

爲了提高大家出席率與黏着度,也要確保大家不是因傷休息;她還緊迫盯人了一年,從Nike Running Club找了人稱史哥」的吳文騫總教練來社團演講,趁機情商她來擔任理律慢跑社的顧問,爲理律慢跑社打了一劑強心針,讓社團運作更爲完整。

第一個接觸的路跑賽事是2018年渣打臺北公益馬拉松,而在一年後憑藉教練課表,順利完成半程馬拉松的破二(低於二小時目標,讓她相當振奮。「即便破二,當時我對跑步的認知還是很淺薄,跑量也不多,只覺得自己好像真的可以跑。」2019年由Nike主辦的第三屆「FAST 42」跑團開始甄選,這次她們要找從未跑過全程馬拉松(俗稱初馬)的跑者挑戰

「我一開始是沒興趣的,因爲當時我已投入初馬的課表訓練了,教練也不是很支持,怕我缺席太多被退團,甄選上也只是浪費名額」張婉婷透露,當她寄出申請表時,並未讓教練知道,而她轉念的動機也很單純只是想要去體驗Nike對跑團的經營,之後再將經驗帶回社團。

然而,張婉婷爲了完成初馬挑戰,其堅強的毅力,更令人折服。她在甄選上FAST 42前,已跑了兩個月課表,接着9月加入FAST42爲期16周的專業訓練,她透露:「爲了不影響在新竹上班的先生一早6點半就要出門,我常是清晨4點半就出門訓練,並且每天親自接送女兒上下學。說不累是騙人的,但蠻慶幸有加入FAST 42,因爲有夥伴的相互打氣才能熬過訓練期間的辛苦。當時練到體脂很低,手臂的肌肉線條明顯,女兒同學家長還以爲我是健身教練。」她笑說。

身兼妻子、媽媽、律師與社長等多重角色,面對馬拉松競賽,事前需要接受長時間的訓練,不但佔去與家人共處時光,更要耗費大量體能,還要花費心思在社團的經營,要如何調配時間?她坦言,要完全平衡是不可能的,肯定會有些犧牲。FAST 42訓練期間,不只她,確實很多夥伴,都同樣遭遇到與家人間的溝通、工作表現的問題,「對我來說自律是基本的,時間分配不是問題,但因爲我已經有了家庭,反而與家人的溝通和得到家人的包容是最困難且重要的。」她感謝家人最終願意支持她完成此一難得的挑戰。

看着張婉婷跑步時拍攝的每一張照片,都是自信、笑容洋溢、生氣盎然。她透露,參加FAST 42時她的目標原是3小時40分,但最後成績是3小時44分,「老實說,我沒有盡力。」對此,張婉婷自有一番解讀:「但我很享受我的初馬。跑步應當是快樂的,但訓練後期我認爲很多面向都失衡了,所以我告訴自己,如果只是爲了達成設定的目標與時間競賽,破壞身體及生活的和諧,那就背離跑步的初衷了!」參加FAST 42帶給她的成長,不只是參與路跑賽事,也學習了完整的跑步訓練,而更重要的是,她帶頭跨出第一步,給社員們勇氣,「我可以,她們也可以!」

張婉婷女兒現在已經7歲,她期待未來能帶着女兒一起參加適合的路跑活動,也想嘗試不同的賽事,像是越野跑,她並分享「一路走來,我一直勇敢追求自己想要做的,希望未來我女兒能以我爲榮!」這句話,正爲她樂衷追求理想、享受生活,下了最佳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