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批奸商蹭帝寶翻倍賣 求重刑
宏永建設銷售「帝品苑社區」建案,吹噓建案與知名豪宅「仁愛帝寶」有關,還將停車位違建公設,臺北地檢署(圖)23日依詐欺罪起訴業者。(本報資料照片)
宏永建設負責人宋東明在新北深坑推出「帝品苑社區」建案,故意將公司名稱與「宏泰集團」混淆,吹噓建案與知名豪宅「仁愛帝寶」有關,宣稱有豪華公設,以高於行情一倍每坪45萬出售,後因公設是以停車格違建被拆,20名住戶花5.3億購買,認爲受騙提告。北檢23日依詐欺罪起訴宋東明及代銷業者張姓總經理2人。
偷挪停車空間 撈1.3億
檢方痛批2人是利用巧門漏洞的「奸商」,不但套利1.3億,還擺爛致消費者嚴重損失,請求從重量刑,並沒收不法所得5.3億。
宋2000年在深坑興建「帝品苑社區」,張負責銷售,2人明知當時深坑建案行情每坪20多萬,爲擡高價格,故意塑造與宏泰集團豪宅「仁愛帝寶」系出同源,有同級豪華公設及奢華風格,鎖定多金退休人士。
2人明知建案地下1至3樓均爲停車空間,不得挪用,且原向新北市府申請總樓地板面積使用,並未規畫健身房、撞球室、親子游憩室、交誼廳、KTV等公設,竟然於2001至2004年將地下1樓原定停車空間,改爲健身房等公設,製成精美紙本廣告文宣及影片,以類似「宏泰集團」名義對外銷售。
2人另在契約魚目混珠,以與公共設施無關的「社區綠美化基金」提供住戶管委會2360萬元,給管委會僱工施作公設,若日後被拆除,卸責給管委會。2016年新北市府工務局發現該社區公設違規使用停車空間,要求拆除,造成每年額外5萬元拆除費負擔,且公設無法使用,20名住戶提告。
將民衆視爲俎上肉
北檢原認是民事糾葛,不起訴2人,但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檢方認爲2人將停車位偷換爲公設的「狸貓換太子」詐欺手法,不法增加住宅銷售面積200坪,並藉違法施作的公設佔用地下1樓停車空間,減少30個停車位,若以銷售價每坪45萬計算,套利1.35億,卻僅提撥2360萬元佯稱「綠美化基金」搪塞。
檢方痛批2人玩弄法令混淆視聽如同奸商,爲杜絕不肖建商勾結代銷業者聯手洗腦,利用購屋民衆資訊不對等,將民衆視爲待宰羔羊、俎上之肉的惡行,以保障消費者及維護交易信用,請求從重量刑,並沒收20戶的銷售總額5.3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