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酒駕撞警!女三寶遭起訴 檢斥「藐視法律」求重刑
▲蘆洲交通分隊員警陳昭宏執勤遭無照酒駕女撞成重傷、截肢。(圖/記者孫曜樟翻攝,下同)
32歲的女子陳以恩今年7月間無照酒駕,撞上值勤警員陳昭宏,導致對方右小腿截肢,引發衆怒。新北地檢署審理後,認爲陳女曾因酒駕遭吊照,卻再犯導致員警重傷,且事後又未與對方達成和解,簡直是「藐視法規、漠視用路人生命安全」。全案今(2日)偵結,檢方依酒駕致人重傷罪嫌起訴,同時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據瞭解,陳以恩前年酒駕被逮後,駕照遭到吊銷,卻沒有因此學乖,還於今年7月16日上午再犯,開車行經臺65線往五股路段時,高速衝撞前方正在擺放交通錐的蘆洲交通分隊員陳昭宏,造成對方被夾在2車中間,經過7小時手術,右小腿仍需要截肢;而她的酒測值爲0.87毫克,事後以10萬元交保。
陳女酒駕衝撞警員,害對方右小腿必須截肢,但她一開始先是供稱「陽光刺眼」,後又說「凌晨吃薑母鴨」,卻被抓包店家當天根本沒有營業;直到偵查時才坦承,當時她去找友人喝酒,「想說開車去就開車回來」,所以才釀禍,同時辯稱「自己不常喝酒」,但一喝就出事。
陳女交保後,雖2度對鏡頭鞠躬表示,「希望我能獲得諒解。」但檢方認爲,當事人曾因酒駕被吊銷駕照,不但沒有學到教訓,反而還再犯,造成陳員受重傷、失去右小腿,且直到現在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根本是「藐視法規、漠視用路人生命安全」。全案2日偵結,檢方依酒駕致人重傷罪嫌將其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