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乘車糾紛! 大臺北計程車8月1日起全按計費表收費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今日宣佈,由於大臺北地區換裝新式計費表之計程車已達九成以上,經相關單位研商後決議,自8月1日零時起,停用大臺北地區計程車運價簡易對照表,一律迴歸計費表收費,以減少乘車時的消費糾紛;而屆時若駕駛未換裝新式計費表,則必須依舊計費表運價收費,不得向乘客超收車資。
公運處今日下午發佈新聞稿表示,截至5月底,已有九成以上大臺北地區計程車換裝新式計費表,並持續換裝中,而經邀集新北市、基隆市主管機關及計程車公(工)會研商後,決議自105年8月1日(星期一)零時起,大臺北地區計程車運價簡易對照表停止使用。
公運處也說,民衆搭車時如對車資有任何疑義,可記下車牌號碼、搭車時間及地點等資訊,向1999市民熱線反映;同時,呼籲計程車駕駛朋友,在大臺北地區計程車運價簡易對照表停止使用後,一律照計費表收費,如屆時未換裝新式計費表,則依舊計費表運價收費,切勿向乘客超收車資,若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規定裁處,請計程車駕駛朋友儘速換裝新式計費表。